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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湖北省硕士研究生考试网上报名须知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9-09-11

湖北省2020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考生报考费采取统一网上缴费方式。

一、报考条件

(一) 报考2020年硕士研究生考试的考生,应符合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各类考试方式所规定的报考条件。

(二) 我省仅接受本省高校应届本科毕业考生、本省户籍往届考生和长期在本省工作但户口未随迁的(提供居住证或社保缴费凭证)往届考生报考。

考生须按照本须知第四部分“各报考点接受考生生源范围”规定到所在生源范围的报考点报考。

二、报名步骤

1.网上报名。

网报时间:2019年10月10日至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高校应届本科生可提前预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24日至27日,每天9:00-22:00。已参加预报名的应届本科生报名有效,无需重复网报。

网报方式: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教育网网址,按网页提示和要求填写本人报名信息。首次登录的考生先实名注册,一个身份证号只能注册一个账户,每个账号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考生在网报期间可自行修改报名信息(考试方式、报考单位和报考点等除外),如果一个报名信息中不允许修改的项目填写错误,考生无需重新注册,先取消错误报名信息,然后用当前账号新增一条报名信息。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2. 网上缴纳报名费。2019年9月24日至27日,10月10日至31日,每天9:00-22:00 ,逾期不可补缴,未完成缴费的视为报名不成功。

3.现场确认。

已经网报成功并缴费的考生于11月6日至10日到所选择的现场确认点进行报名确认。

考生凭报名号进行现场确认。确认时须出示居民身份证、规定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普通本科毕业生和应届成人本科毕业生须出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本省户口往届考生选择在户口所在地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本省户口往届生在工作所在地报名和长期在本省工作但户口未随迁的外省籍往届考生报名,须提供工作所在地公安部门办理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工作所在地本人近3个月的社保缴费凭证。提供虚假证件、证明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录取资格。因未按规定提供上述材料而造成报名点不予现场确认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在我省注册,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前可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考生须持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出具的《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籍考生2020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资格申请表》、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持所就读高校出具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证明方可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现场确认前未能取得自考毕业证的在籍自考生,需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的《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籍考生2020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资格申请条件及流程》,于2019年10月21日-11月1日前往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沙湖考试基地进行现场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进行现场确认。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现场确认时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2020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全部安排在标准化考场进行,考生必须持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入场,没有居民身份证的考生一律不得入场考试。

三、2020年湖北省硕士研究生考试报考点设置一览表(详见附表)

四、各报考点接受考生生源范围

2020年我省共设硕士研究生考试报考点45个,其中高校28个,市(州)考试机构17个。

各报考点的生源范围划分如下:

(一)武汉地区设立了报考点的招生单位接收生源范围为:

1. 武汉市报考本招生单位的考生。

2. 本校应届本科毕业,报考省外招生单位以及报考武汉地区未设报考点的招生单位的考生。

3.报考空军预警学院、火箭军指挥学院的考生和空军预警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到海军工程大学报考点报名。

(二)全省报考湖北美术学院和湖美应届本科毕业报考省外招生单位的考生到湖美报考点报名,全省报考武汉音乐学院和武音应届本科毕业报考省外招生单位的考生到武音报考点报名。

(三)武汉市武昌区招考办、洪山区招考办、江岸区招考办、汉阳区招考办、江夏区招考办、青山区招考办、江汉区招考办、硚口区招考办等8个单位为社会报考点,接受武汉市报考省外招生单位的考生以及报考武汉市未设报考点的招生单位的考生报名。其中江汉区招考办、硚口区招考办只接收报考管理类联考专业的考生报名。

(四)武汉市以外地区报考点接收生源范围:

1. 设有两个报考点的地区(十堰市除外),高校报考点只接收本校应届生和本地区报考本校的考生报名,市级教育考试机构报考点只接收本地区报考其他招生单位的考生报名。

十堰市:湖北医药学院报考点接收十堰市(除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外)的考生及本校应届生报名;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报考点接收十堰市报考本校及本校应届生报名。

2. 只设有1个报考点的地区,报考点接收本地区所有考生报名。

3. 以下地区报考点接收两个及以上地区考生报名:

宜昌市教育招生和考试办公室报考点接收宜昌市、神农架林区报考三峡大学以外招生单位的考生报名。

三峡大学报考点接收本校应届生和宜昌市、神农架林区报考本校的考生报名。

襄阳市教育考试院报考点接收襄阳市、随州市的考生报名。

黄冈市教育招生和考试局报考点接收黄冈市、鄂州市报考黄冈师范学院以外招生单位的考生报名。

黄冈师范学院报考点接收本校应届生和黄冈市、鄂州市报考本校的考生报名。

仙桃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报考点接收仙桃市、天门市、潜江市的考生报名。

(五)单独考试、强军计划考生,网上报名时必须在所报考招生单位设立的报考点报名。

所有考生均须按以上划分范围报名,并到相应报考点现场确认。

五、报名注意事项

(一)政策注意事项

1.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报考条件请见各招生单位公布的招生简章。

2.考生在报名前,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4.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荐免试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5.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研究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的,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和要求填写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二)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选择报考点时要符合报考点接收生源的范围,不要选错了报考点。若选择了不属于接收范围的报考点,报考点将不予确认。

2. 网报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将结合公安户籍系统对异地报名考生的信息进行比对,凡提供虚假居住证的,将一律不予现场确认。

3.仔细核对报名信息。报名信息亦用作录取信息,特别是姓名、身份证号不能填错,否则将影响考试和录取。信息栏内选择的报考点、报考单位、考试方式、专项计划是不能修改的,慎重考虑好后再填。

如报名成功后,发现报名信息中不允许修改的项目填写错误,确需修改的,应先取消错误信息,再用当前账号新增一条报名信息。

4.重要信息填写注意事项:

① 填写的出生日期必须与身份证号码上的相关信息一致;

② 填写的通信地址必须准确、详细;联系电话在报名、录取期间须保持畅通。如因本人原因导致录取通知书无法送达或电话无法联系,后果由本人承担;

③ 注意考生来源的含义。自考生和网络教育考生在选择考生来源需选择“其他”。

5.选择正确的校验码。强军计划、援藏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等三类考生网上报名时,需要校验码,没有校验码将不能选择报考这三类考试方式。不同考试方式的校验码不能混合使用。

不同考试方式网上报名校验码的获取方式不同:强军计划的校验码由有接收资格的招生单位发放;援藏计划的校验码由西藏教育考试院发放。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资格审核及领取校验码事宜另行通知。湖北民族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若报考此计划,由湖北民族大学组织,分批次统一办理,其他考生由其本人自行办理。

6.不要错过网报时间。硕士研究生网上报名平台系教育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统一部署,考生须在教育部统一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报名和缴费,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10月31日22:00,逾期不再补报和补缴费,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报名时间充裕,建议广大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避开报名初期、末期高峰,避免网络拥堵影响报名。

7.网上填报信息时,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诚信报名,诚信考试。考前应仔细阅读诚信应考承诺书,并学习《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的相关条款。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考试中作弊的考生,将取消单科或各科成绩,并视不同情节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罚。在校生参与作弊的,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在职人员参与作弊的,将通知其所在单位,由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考试作弊涉嫌违法的,交由司法机关按刑法修正案(九)第284条进行处理。(刑法修正案(九)第284条: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三)网上缴费注意事项

为方便广大考生,我省按教育部要求统一采用考生网上支付的方式收取硕士研究生入学统考的报名考试费。所有选择我省各报考点的考生都必须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以网上支付的方式缴纳报名考试费,否则报名信息无效。

1.根据湖北省物价局(鄂价费规[2013]215号)的规定,参加初试的考生报考费考三门的为130元、考四门的为190元,推荐免试生报考费190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审计硕士报名考试费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2839号),按每人160元标准收取。

2.网上缴费截止时间10月31日,逾期不可补缴。

3.关于退费。“招生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三项为报考关键信息,不论是否已支付报名考试费,在提交信息生成报名号后,此三项信息都不允许修改。发现关键信息错选后,考生若要正确报名,应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10月31日22:00)前,取消错误的报考信息,再重新进行报名、交费。考生重新缴费时,系统将自动完成多缴费用的退费申请程序,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系统统一将多出的费用自动返还到原来的银行卡上。考生多次重新报名、多次缴费成功,或考生因网上支付时操作不当、网络故障等原因造成同一报名号重复缴费等的退费问题亦如此解决。

退费一律返回考生缴费时所用账户。因此,凡多缴费用需要退费的考生,请不要急于在缴费后立即注销缴费账户,否则将给退款造成麻烦,发现问题请及时与研招网客服联系。

4.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或未通过现场确认资格审核的,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现场确认审查通过后,因考生自身原因,如:网报信息不准确,弄虚作假,学籍学历未能认证等,不符合报考条件要求,导致报考点或招生单位拒绝报考,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考生已经完成现场确认但未参加考试的,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四)现场确认注意事项

1.根据报名日程调整好自己的工作安排,按时、本人亲自到报考点去照相、确认信息。如仅通过网上报名和缴费而未到报考点现场去照相、确认报名信息,则网上报名信息无效。

2.必须本人亲自到报考点现场照相,不能用照片代替照相,否则报考点工作人员将拒绝其现场确认,其报名信息无效。

3.凭居民身份证进行现场确认,现在还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考生应尽快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考试时须凭居民身份证入场,没有居民身份证的不能进场考试。

4.选择非户口所在地报名的考生,须提供工作所在地公安部门办理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或由工作所在地本人近3个月的社保缴费凭证。部分市州已开通网上打印社保缴费凭证,并可进行真伪验证,详细信息可致电各地12333电话查询。

5.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得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 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实行网上确认,详细办法见考点公告。

(五)准考证打印

2019年12月14日至23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打印《准考证》时须使用A4复印纸,《准考证》正反面均不得涂改。

重要提示:考生准考证是成绩查询、复试、录取等阶段重要凭证,请注意及时下载保存电子文档,12月23日教育部网报系统关闭后即无法打印。

考生在网报期间如有疑问,可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教育网网址,或拨打咨询电话(工作日9点至12点,14点至17点):027-68880351、027-68880352、027-68880270、027-68880325,或直接与招生单位、报考点联系,招生单位联系方式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各单位公布的网报公告信息和招生简章。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19年9月

2020年湖北省硕士研究生考试报考点设置一览表

代码 

报名点名称 

接收考生范围 

4201 

武汉大学 

①接收武汉报考本单位的考生; 

②接收本校应届本科生报考省外招生单位以及报考在武汉未设报考点的省内招生单位的考生; 

4202 

华中科技大学 

①接收武汉报考本单位的考生; 

②接收本校应届本科生报考省外招生单位以及报考在武汉未设报考点的省内招生单位的考生; 

4203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①接收武汉报考本单位的考生; 

②接收本校应届本科生报考省外招生单位以及报考在武汉未设报考点的省内招生单位的考生; 

4204 

武汉理工大学 

①接收武汉报考本单位的考生; 

②接收本校应届本科生报考省外招生单位以及报考在武汉未设报考点的省内招生单位的考生; 

4205 

湖北工业大学 

①接收武汉报考本单位的考生; 

②接收本校应届本科生报考省外招生单位以及报考在武汉未设报考点的省内招生单位的考生; 

4206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①接收武汉报考本单位的考生; 

②接收本校应届本科生报考省外招生单位以及报考在武汉未设报考点的省内招生单位的考生; 

4207 

华中师范大学 

①接收武汉报考本单位的考生; 

②接收本校应届本科生报考省外招生单位以及报考在武汉未设报考点的省内招生单位的考生; 

4208 

华中农业大学 

①接收武汉报考本单位的考生; 

②接收本校应届本科生报考省外招生单位以及报考在武汉未设报考点的省内招生单位的考生; 

4209 

湖北大学 

①接收武汉报考本单位的考生; 

②接收本校应届本科生报考省外招生单位以及报考在武汉未设报考点的省内招生单位的考生; 

4210 

湖北中医药大学 

①接收武汉报考本单位的考生; 

②接收本校应届本科生报考省外招生单位以及报考在武汉未设报考点的省内招生单位的考生; 

4211 

长江大学 

①接收荆州报考本单位的考生; 

②接收本校应届生报考; 

4212 

武汉科技大学 

①接收武汉报考本单位的考生; 

②接收本校应届本科生报考省外招生单位以及报考在武汉未设报考点的省内招生单位的考生; 

4213 

海军工程大学 

①接收武汉报考在汉军事院校的考生; 

②接收本校和空军预警学院应届本科生报考省外招生单位以及报考在武汉未设报考点的省内招生单位的考生; 

4214 

武汉市江岸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接收武汉报考省外招生单位及在武汉未设报考点的省内招生单位的考生; 

4215 

湖北美术学院 

①接收省内报考本单位的考生; 

②接收本校应届本科生报考省外招生单位以及报考在武汉未设报考点的省内招生单位的考生; 

4216 

襄阳市教育考试院 

接收襄阳、随州报考省内、省外招生单位的考生; 

4218 

恩施州教育考试院 

接收恩施自治州报考湖北民族大学以外招生单位的考生; 

4219 

中南民族大学 

①接收武汉报考本单位的考生; 

②接收本校应届本科生报考省外招生单位以及报考在武汉未设报考点的省内招生单位的考生; 

4220 

三峡大学 

①接收宜昌、神农架林区报考本单位的考生; 

②接收本校应届生报考; 

4221 

黄冈师范学院 

①接收黄冈、鄂州报考本单位的考生; 

②接收本校应届生报考; 

4222 

武汉纺织大学 

①接收武汉报考本单位的考生; 

②接收本校应届本科生报考省外招生单位以及报考在武汉未设报考点的省内招生单位的考生; 

4224 

黄石市教育考试院 

接收黄石报考湖北师范大学以外招生单位的考生; 

4225 

武汉市武昌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接收武汉报考省外招生单位及在武汉未设报考点的省内招生单位的考生; 

4226 

武汉市洪山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接收武汉报考省外招生单位及在武汉未设报考点的省内招生单位的考生; 

4227 

武汉音乐学院 

①接收省内报考本单位的考生; 

②接收本校应届本科生报考省外招生单位以及报考在武汉未设报考点的省内招生单位的考生; 

4228 

武汉工程大学 

①接收武汉报考本单位的考生; 

②接收本校应届本科生报考省外招生单位以及报考在武汉未设报考点的省内招生单位的考生; 

4229 

湖北医药学院 

①接收十堰市报考湖北汽车工业学院以外招生单位的考生; 

②接收本校应届生报考; 

4230 

荆州市教育考试院 

接收荆州报考长江大学以外招生单位的考生; 

4231 

武汉市汉阳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接收武汉报考省外招生单位及在武汉未设报考点的省内招生单位的考生; 

4232 

武汉市江夏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接收武汉报考省外招生单位及在武汉未设报考点的省内招生单位的考生; 

4233 

武汉市青山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接收武汉报考省外招生单位及在武汉未设报考点的省内招生单位的考生; 

4234 

宜昌市教育招生和考试办公室* 

接收宜昌、神农架林区报考三峡大学以外招生单位的考生; 

4235 

黄冈市教育招生和考试局* 

接收黄冈、鄂州报考黄冈师范学院以外招生单位的考生; 

4236 

孝感市教育考试院* 

接收孝感报考省内、省外招生单位的考生; 

4237 

荆门市招生考试局* 

接收荆门报考省内、省外招生单位的考生; 

4238 

仙桃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接收仙桃、天门、潜江报考省内、省外招生单位的考生; 

4239 

武汉体育学院* 

①接收武汉报考本单位的考生; 

②接收本校应届本科生报考省外招生单位以及报考在武汉未设报考点的省内招生单位的考生; 

4240 

武汉轻工大学* 

①接收武汉报考本单位的考生; 

②接收本校应届本科生报考省外招生单位以及报考在武汉未设报考点的省内招生单位的考生; 

4241 

江汉大学* 

①接收武汉报考本单位的考生; 

②接收本校应届本科生报考省外招生单位以及报考在武汉未设报考点的省内招生单位的考生; 

4242 

湖北科技学院* 

接收咸宁报考省内、省外招生单位的考生; 

4243 

湖北师范大学* 

①接收黄石报考本单位的考生; 

②接收本校应届生报考; 

4244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 

①接收十堰报考本单位的考生; 

②接收本校应届生报考; 

4245 

湖北民族大学* 

①接收恩施州报考本单位的考生; 

②接收本校应届生报考; 

4246 

江汉区教育局招生考试办公室* 

接收武汉报考省内未设报考点的和省外招生单位的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审计硕士的考生; 

4247 

武汉市硚口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接收武汉报考省内未设报考点的和省外招生单位的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审计硕士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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