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教办学〔2019〕7号
各市、县(区)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各高职院校、省属中职学校: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教学〔2019〕20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报名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19〕15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再次组织高职扩招补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一)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下同)
毕业生和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
等人员。
(二)已报名参加我省今年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以下简称高职招考)未被录取,且未报名参加今年普通高考的考生。
(三)已报名参加今年我省普通高考的考生,不再参加此次报名。
二、报名条件
报名人员应符合我省高职招考的报名条件,详见《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职招考报名工作的通知》(闽教考〔2018〕44号)。
三、报名办法
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请于2019年8月25日至28日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高职扩招专项”,进行网上账号注册并预报名。
今年退役的军人还可于10月9日至11日补报名。
(二)现场确认
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本人须于8月31日持本人户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证等报名所需材料,到所选择的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各确认点应按照闽教学〔2019〕15号文件要求做好补报名考生资格审核工作。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9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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