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已是下班时间,但办公室依然灯火通明,工位上坐满员工,表面看大家还在努力工作,实际上很多人在做与本职无关,甚至很无聊的事情……这种场景是不是常常发生在许多工薪族身边?是不是往往感到很无奈?
与工厂生产加班不同,写字楼里的加班大多并非因为必须完成的工作量,而是因为“领导还没走”。就是说,许多人不是因为工作没有做完而加班,更多的是为了“做个样子给领导看,希望留下个好印象。”而有些领导也确实乐于看到员工都在岗位上“忙碌”。实际上,这是一种与工作并无多少关联的“无效加班”。
领导没有按时下班,员工就不能先走一步,否则就是“缺乏上进心”的表现,这是什么逻辑?况且,这种“无效加班”没有加班费和补休,这是什么道理?
职场中是否允许加班?回答是肯定的。但加班需要条件,如紧急任务、未完成预定工作等等。如果出现频繁加班现象,就要从雇佣双方找原因——员工工作效率低,应督促其尽快提升;工作量太大,雇主要考虑增加雇员;至于“表演式”的无效加班,本就不应该存在。身为领导者应该明白,虚假的“积极性”与工作效率毫无关系,除了徒增运营成本,还会助长某些员工投机取巧,耍小聪明的恶习,对公司有害而无益。
值得注意的是,即使是无效加班,也侵占了员工的休息时间,应该补偿。问题是许多人不敢拒绝加班或讨要补偿。在维权问题上,产业工人能够较好地解决,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有工会的帮助。维权是一种博弈,博弈需要力量。员工个人势单力薄,即使维权偶有成功,也效果有限,而且可能付出不菲代价。唯有组织起来才有力量,才能有效地实现维权。这一点已经被无数事实一再证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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