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自治区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教厅〔2019〕95号)部署安排,自治区2019年高职扩招报名工作启动。
自治区2019年高职扩招报名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报名时间安排在8月,第二阶段报名安排另行通知。
一、报名对象、条件
1.应历届高中阶段学历或同等学力(初中毕业满三年以上)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均可报考。已参加高考(含普通高考、三校生高考)报名、高职分类考试并被录取的考生除外。
2.扩招对象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岁。
3.有关报考条件、资格审查参照《关于做好自治区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新教基〔2018〕43号)执行。
4.第一阶段仅限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报名。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第一阶段报名时间8月15起,8月30日结束。
(二)高职扩招采取先网上报名、后相关部门资格审查、再现场缴费确认方式。
1.登录新疆招生网站高职扩招报名考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报名同时须填报志愿,每名考生限报一所院校一个专业(招生计划见新疆招生网);
2.网上填报完成后,系统生成报名信息确认登记表,考生自行下载打印一式三份;
3.考生依据自己的身份类别,持三份报名信息登记表到有关部门审核盖章;
4.考生在各地州招生考试机构规定时间内,持已审核盖章的报名信息表,到各地州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缴费。
(三)农民工、下岗职工由人社部门,新型农民由农业农村部门,退役士兵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分别进行资格审核。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通过相关部门的资格审查后,须到户口所在地(或现就业地)的地、州、市招生考试部门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只完成网上报名而未进行资格审核、现场确认、缴费的考生,报名无效。
三、考试与录取
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采取高职院校单独考试、录取的形式进行。
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可免予文化素质考试,由培养院校组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对于符合免试条件的技能拔尖人才,由培养院校免试录取。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由高职院校自行确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第一阶段仅限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报名。应历届高中阶段学历或同等学力(初中毕业满三年以上)毕业生计划安排在第二阶段报名。
请符合报名条件、有意向报考人员认真阅读高职扩招相关院校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简章,在规定时间按程序完成报名。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新疆招生网和高职扩招相关院校官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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