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县市区教育(体)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发〔2019〕8号)精神,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各普通高校按照第三批高考综合改革“3+1+2”选考模式要求,确定了各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已经学校主管部门审定。现予以集中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公布的2021年拟来湘招生的普通高校共1706所,其中本科高校1093所。如有新增高校及招生专业,其选考科目要求另行公布。2021年拟在我省实际招生的学校和专业以高考当年最终公布的为准。
二、此次公布的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供2018年进入高中一年级学生选科参考,学生可根据自身兴趣爱好及特长,结合拟报考高校及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合理确定选考科目。
三、在湘招生普通高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在湖南教育政务网和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进行公布。请各市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登录网站下载,并及时告知学生、家长及各高中学校下载查阅。各市州、县市区要组织开展相关宣传培训,做好政策解读,加强对高中学校选科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引导学生合理选科;要进一步加强对高中学校开展选课走班教学的基础条件保障,努力扩充教学资源,合理安排学校师资,确保高中学校教育教学改革顺利进行。
2021年拟来湘招生普通高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汇总表
湖南省教育厅
2019年7月25日
附件
经教育部及相关省(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审定,各普通高校已完成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3+1+2模式)的编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适用范围。此次公布的各高校选考科目要求(3+1+2模式)是高校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3+1+2”选考科目模式的省份对学生提出的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的选考科目要求。“3+1+2”模式是指:“3”为全国统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所有学生必考;“1”为首选科目,考生须在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的物理、历史科目中选择1科;“2”为再选科目,考生可在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地理4个科目中选择2科。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将按选考物理、选考历史两个类别分别公布招生计划、分别划线、分别进行投档录取。
2.数据结构。各高校选考科目要求(3+1+2模式)以本科专业或专业类为单位设定首选科目要求、再选科目及再选科目要求。首选科目要求包括仅物理、仅历史、物理或历史均可3种;再选科目包括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科,根据再选科目数量,选考要求分为“考生必须选考该科目方可报考”(1科)、“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2科)、“考生选考其中1门即可报考”(2科)和“不提再选科目要求”。
3.设置首选科目要求。高校各专业根据本校培养实际对于考生的物理或历史科目提出要求,“仅物理”表示首选科目为物理的考生才可报考,且相关专业只在物理类别下安排招生计划;“仅历史”表示首选科目为历史的考生才可报考,且相关专业只在历史类别下安排招生计划;“物理或历史均可”表示首选科目为物理或历史的考生均可报考,且高校要统筹相关专业在物理、历史类别下安排招生计划。
4.设置再选科目及要求。高校各专业根据实际从再选科目中选择1科、2科或“不提再选科目要求”。选择2科的,再选科目要求分为“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或“考生选考其中1门即可报考”。选择“不提再选科目要求”的,不能同时再提1科或2科要求,考生选考科目符合高校提出的首选科目要求即可报考。
示例:
哲学类的哲学专业:
A 高校首选科目要求选择“仅历史”,再选科目选择“政治”1科,考生必须选考“历史”和“政治”2科方可报考;
B 高校首选科目要求选择“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选择“政治”1科,考生必须选考“物理”“政治”2科或“历史”“政治”2科方可报考;
C 高校首选科目要求选择“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选择“政治”“地理”2科并要求“考生选考其中1门即可报考”,考生首选科目中有“物理”或“历史”,再选科目中有“政治”或“地理”1科即可报考;
D 高校首选科目要求选择“仅历史”,再选科目选择“不提科目要求”,考生选考科目中有“历史”即可报考。
E 高校首选科目要求选择“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选择“不提科目要求”,考生在“物理”“历史”中选择1科,在“政治、地理、化学、生物”中选择2科即可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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