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如何阅读《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简章(2019年)》?
北京教育考试院中等学校招生办公室统一编制的《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简章(2019年)》将刊登在北京考试报《中招特刊》上,作为全体参加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生填报志愿学校(专业)的重要参考资料。简章中既刊登了所有具有中招招生资格学校的招生计划、招生要求,也刊登了与考生报考有关的政策、规定和办法。全体考生在填报中招志愿前,应认真阅读简章中的每一部分内容,全面了解各类学校(专业)情况和特点,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中考中招政策和规定及学校招生计划和要求,最终选定填报志愿学校(专业)。
简章共分为前言、各类提前招生学校计划、校额到校招生学校计划及各类统一招生学校计划等内容。
首先,考生要详细阅读前言部分,有关报考条件、报考办法、考试日期(时间、科目)、加减分政策、录取办法和填报志愿的注意事项等,前言部分均予以说明,特别是关于必须填报在统一招生第一志愿学校(专业)的规定和各类学校的共性问题,如统一收费标准、填报志愿应注意的问题、提前招生报名测试时间和统一招生中加试时间的标注方式、对考生身体方面的要求等说明,考生要认真阅读、正确理解、准确把握。
其次,考生先要通读提前招生学校计划、校额到校招生学校计划、统一招生学校计划中刊登的各类学校招生计划,再根据自己的意向,重点阅读自己初步选定学校刊登的详细内容,如招生地区、男女生人数、住宿走读人数、是否需要加试,重点阅读特殊说明栏刊登的内容,如专业收费情况、普通高中招收特殊学生情况、各专业上课地址等。
最后,考生要了解更详细的学校情况,可以拨打简章中刊登的电话或登录学校网址查询。总之,每一位考生只有通过认真细致阅读简章,才能合理选择填报自己满意的志愿学校(专业)。
2.今年北京市中考报名人数、各类招生学校计划是如何安排的?
今年本市共有6.83万学生参加了中考报名,在报名考生具有升学资格的考生6.1万人,各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计划为7.14万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约5.15万人,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计划约1.99万人,其中普通高端技术技能人才贯通培养试验项目4020人,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计划1720人,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计划5844人,职业高中招生计划4358人,技工学校招生计划4000人。
3.高级中等学校考试招生对考生的报考资格有哪些规定?
具有本市正式户籍的应届初三年级学生可以报名、报考。
具有本市正式户籍的年龄在18周岁以下(2001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往届生可以报名、报考。
无本市正式户籍,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市应届初三年级学生可以报名并报考相应学校。
(1)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报考普通高中:
①由人力社保部门认定的属原北京下乡知青子女的考生;
②由区台办认定的属台胞子女的考生;
③有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开具介绍信和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批准函(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人员子女证明的考生;
④由人民解放军相关政治部门认定的属随军子女的考生;
⑤有市人力社保部门签发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人员子女的考生;
⑥父(或母)一方有本市常住户籍的考生;
⑦由中建二局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认定的属中建二局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职工子女中的非农业户籍考生。
(2)由首钢矿业公司认定的属职工子女中河北省户籍的考生,可以报名并报考从石景山区招生的普通高中和首钢高级技工学校。
(3)由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公司北京分公司认定的属化六建北京分公司子女中的非本市户籍的考生,可以报名并报考通州区普通高中及其他规定可以报考的学校。
(4)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制订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京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方案〉的通知》(京政办发〔2012〕62号)精神,2019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报名报考中,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以报名并报考中等职业学校:
①进城务工人员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北京市居住证、居住登记卡或工作居住证;
②进城务工人员在京有合法稳定的住所;
③进城务工人员在京有合法稳定职业已满3年;
④进城务工人员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医疗保险或养老保险)已满3年(不含补缴);
⑤随迁子女具有本市学籍且已在京连续就读初中3年学习年限。
(5)除上述所列情况外,没有本市正式户籍的本市应届初三年级学生可以报名借考。
(6)高级中等学校在校学生(含休学生)不得报名。
4.哪些考生不能参加报考?
没有本市正式户籍,不能报考普通高中和职技类学校的学生,可以报名在京参加借考,但不能填报志愿参加录取。
高级中等学校在校学生(含休学生)不得报名。
5.往届生如何报考?
符合报考条件的往届生在户籍或原学籍学校所在区中招办参加报考。
考生事先与有关区中招办联系,并按规定时间办理报名、报考等有关手续,按要求参加英语听说计算机考试、体检、选考、体育现场考试、文化课考试、填报志愿和按户籍地考生参加录取。
往届生不能参加校额到校招生。
6.具有北京市正式户籍在外省借读回京学生如何报名、报考?
具有北京市正式户籍,在外省市借读要求回京参加中考中招的学生要及时了解北京市中考中招的相关政策和规定,中考报名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区中招办报名,并按要求参加英语听说计算机考试、体检、选考、体育现场考试、文化课考试、填报志愿和按户籍地考生参加录取。
外省回京参加中考考生不能参加校额到校招生。
7.学籍与户籍不在同一个区的学生如何办理报考手续?如何参加体检、考试和录取?
学籍(往届生为原学籍学校所在区)与户籍不在同一区的本市户籍考生,可自愿选择在学籍或户籍所在区报考,但只能选择其中的一个。考生在报考前应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慎重选择,在规定时间内确定在学籍或户籍区报考。
回户籍报考的考生不能参加校额到校招生。若报考城区学校面向城区和郊区招生的特长生项目,其学籍和户籍须同属城区或者同属郊区。
回户籍考生应在学籍所在区报名,并建立电子档案,参加英语听说计算机考试、体检、选考、初中毕业考试、体育现场考试、文化课考试、填报志愿和按户籍地考生参加录取。
回户籍区报考的在校考生须在5月14日前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填写《2019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回户籍区报考考生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过期不予办理。
回户籍报考的考生持本人户口簿和中考报名号,于5月17日8:30-12:00到户籍区中招办办理登记确认手续并交纳报考费。
户籍区中招办负责向考生讲解文化课考试和填报志愿等有关规定和要求,重发考生报名号。考生在户籍区中招办领取准考证,按规定考点参加文化课考试,领取中考成绩,填报志愿按户籍地考生参加录取。
8.今年少数民族照顾加分政策有何变化?
今年少数民族照顾加分政策规定:从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在初级中等教育阶段转学到本市就读的少数民族考生,在录取时加5分给予照顾。
9.少数民族资格认定工作是如何完成的?
符合条件的考生填写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少数民族考生加分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后,学校根据考生提供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对申请表各项信息进行核对,核实无误后在申请表上盖章确认,并于3月22日登录中招信息服务平台,录入考生转出地区等相关信息。学校将盖章的申请表、户口簿复印件汇总后上报本区中招办。各区中招办核对申请表信息与学校录入信息是否一致,核实无误后在申请表上盖章确认,将本区申请表汇总后于3月29日前上报考试院中招办。市民委、市教委对申请考生进行资格审核。
4月26日,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公示享受照顾加分考生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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