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教育局关于公布2018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局直有关单位:
2018年全市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成绩已经揭晓。根据今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和招生工作有关要求,市上划定了各批次普通高中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现公布如下:
一、面向全市统一招生最低控制分数线
面向全市统一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575分。
招生学校为咸阳市实验中学,彩虹中学,三原南郊中学,兴平西郊中学,武功普集中学,泾干中学,礼泉一中,咸阳中学,乾县一中,秦汉中学。凡中考成绩达到全市统一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均可填报以上10所学校中,除考试报名所在地县市区以外的学校,每个考生可填报2个志愿。
二、市实验中学面向全市农村薄弱初中定向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市实验中学面向全市农村薄弱初中定向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535分。
三、各县市区公办普通高中招生最低控制分数线
秦都区456分 渭城区446分
兴平市400分 武功县408分
三原县400分 泾阳县448分
礼泉县425分 乾 县 408分
永寿县414分 彬州市408分
长武县394分 旬邑县440分
淳化县350分
四、民办普通高中最低控制分数线
依据学生中考成绩分布及民办高中招生计划,民办学校在各县市区招生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秦都区和渭城区410分,其他县市在公办普通高中招生最低控制分数线上下延30分。
五、特长生最低控制分数线
体育艺术特长生文化课最低控制分数线为各县市区公办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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