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昨发布的私立学校教职工权益保护报告显示,私立学校教职工在劳动关系中处于弱势地位,加班时间长是私立学校最突出的问题。
昨日,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发布有关私立学校教职工权益的报告。报告显示,私立学校教职工在劳动关系中处于弱势地位,加班时间长是私立学校最突出的问题。报告称,一些私立学校教职工每天上班超10小时,周六、周日还需加班,而且校方不按照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此外,寒暑假工资低、福利待遇未落实、外地教职工占多数也是私立学校突出的问题。
文/记者周伟良 通讯员钟紫薇、曾维亮
案例:新任教师招生奖励迟迟不能兑现
2011年6月25日,塘厦镇某私立学校录取陈某为本校老师。7月20日至8月23日期间,陈某参加学校的招生工作,共招录幼儿园学生3名、小学初中生6名。8月23日后,陈某没有再上班。2011年7月20日至8月23日期间相关的招生奖金、待遇未支付。陈某于2012年2月向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塘厦仲裁庭申请劳动仲裁,请求学校支付工资2275元、招生奖1170元、招生生活补助700元。塘厦劳动仲裁庭裁决支持了陈某的全部请求,学校不服该裁决提起诉讼。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学校应当向陈某结清奖金1170元、基本工资650元,共计1820元。
现象:个别学校上班超时还不给加班费
2010年度至今年上半年,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共受理私立学校劳动争议案件12宗,其中2010年5宗,2011年4宗,2012年2宗,2013上半年1宗,总体呈现逐渐减少的趋势。报告显示,辖区内私立学校教职工劳动权益保护依然存在四大问题。
加班时间长是私立学校最突出问题。报告称,个别私立学校安排教职工长时间加班,每天上班超过10小时,周六、周日还需加班,而且不按照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同时,个别私立学校在教职工休寒暑假期间,不按照规定支付寒暑假工资。且有的学校还要求教职工在寒暑假期间义务承担学校招生、管理等工作,但并不支付任何工资报酬。
报告还称,个别私立学校没有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落实教职工待遇,出现未为教职工全额参加社会保险,在教职工离职时未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而且还出现在教职工发生意外伤害时,拒不支付相关待遇等情形。
法院分析,与学校产生纠纷的教职员工大多不是东莞本市人。2010年至2013年上半年共受理的12起涉及私立学校劳动纠纷的案件中,所涉教职员工有11人不是东莞人。
建议:完善规章制度
法官建议,为使私立学校走上规范化、法制化管理的轨道,一方面,需要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大力帮扶,改善私立学校的办学条件;另一方面,私立学校的管理层需要增强人文关怀和法制意识,将学校教职员工视为学校最大的无形资产,制定完善的规章制度,保障教职工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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