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于7月9日至8月21日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香港地区高校自主招生录取:7月7日前。
(二)提前批(艺术)录取:7月4日14日
1.7月4日8日,第一阶段录取。
2.第一轮征集志愿
7月11日8:00时12:00时,考生通过高考志愿填报平台自愿按时填报征集志愿。
3.第二轮征集志愿
7月12日12:00时16:00时,考生通过高考志愿填报平台自愿按时填报征集志愿。
4.第三轮征集志愿
7月14日8:00时12:00时,考生通过高考志愿填报平台自愿按时填报征集志愿。
(三)提前批(文史、理工、体育)录取:7月9日15日。
1.7月9日12日,第一阶段录取。
2.第一轮征集志愿
7月13日14:00时18:00时,考生通过高考志愿填报平台自愿按时填报征集志愿。
3.第二轮征集志愿
7月15日8:00时12:00时,考生通过高考志愿填报平台自愿按时填报征集志愿。
(四)国家专项计划批(文史、理工)院校录取:7月16日17日。
1.7月16日8:00时10:00时,第一阶段录取。
2.第一轮征集志愿
7月16日14:00时18:00时,考生通过高考志愿填报平台自愿按时填报征集志愿。
3.第二轮征集志愿
7月17日8:00时12:00时,考生通过高考志愿填报平台自愿按时填报征集志愿。
(五)特殊类型招生批(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录取:7月18日19日。
(六)第一批(A、B段)(文史、理工、艺术)录取:7月20日25日。
1.7月20日23日,第一批A段录取。
2.7月20日21日,第一阶段录取。
3.第一轮征集志愿
7月21日14:00时18:00时,考生通过高考志愿填报平台自愿按时填报征集志愿(文史、理工)。
4.第二轮征集志愿
7月23日8:00时12:00时,考生通过高考志愿填报平台自愿按时填报征集志愿。(文史、理工、艺术)
5.7月24日25日,第一批B段录取。
6.7月24日,第一阶段录取。
7.征集志愿
7月25日8:00时12:00时,考生通过高考志愿填报平台自愿按时填报征集志愿。
(七)地方专项计划批(文史、理工)录取:7月26日7月27日。
1.7月26日8:00时10:00时,第一阶段录取。
2.第一轮征集志愿
7月26日12:00时16:00时,考生通过高考志愿填报平台自愿按时填报征集志愿。
3.第二轮征集志愿
7月27日8:00时12:00时,考生通过高考志愿填报平台自愿按时填报征集志愿。
(八)第二批(A、B段)(文史、理工、体育、艺术)录取:7月28日8月4日。
1.7月28日8月1日,第二批A段录取。
2.7月28日7月29日,第一阶段录取。
3.第一轮征集志愿
7月30日14:00时18:00时,考生通过高考志愿填报平台自愿按时填报征集志愿(文史、理工、体育)。
4.第二轮征集志愿
8月1日8:00时12:00时,考生通过高考志愿填报平台自愿按时填报征集志愿(文史、理工、体育、艺术)。
5.8月2日8月4日,第二批B段录取。
6.8月2日3日,第一阶段录取。
7.征集志愿
8月3日14:00时18:00时,考生通过高考志愿填报平台自愿按时填报征集志愿。
(九)第三批(文史、理工、体育)录取:8月5日9日。
1.8月5日7日,第一阶段录取。
2.第一轮征集志愿
8月7日14:00时18:00时,考生通过高考志愿填报平台自愿按时填报征集志愿。
3.第二轮征集志愿
8月9日8:00时12:00时,考生通过高考志愿填报平台自愿按时填报征集志愿。
(十)填报专科志愿:8月11日-12日(每天9:00时-16:00时)。
(十一)提前专科(高职)批(艺术)录取:8月14日8月17日。
1.8月14日16日,第一阶段录取。
2.征集志愿
8月16日14:00时18:00时,考生通过高考志愿填报平台自愿按时填报征集志愿。
(十二)专科(高职)批(文史、理工、体育)录取:8月18日8月21日。
1.8月18日8月19日,第一阶段录取。
2.第一轮征集志愿
8月19日14:00时18:00时,考生通过高考志愿填报平台自愿按时填报征集志愿。
3.第二轮征集志愿
8月20日14:00时18:00时,考生通过高考志愿填报平台自愿按时填报征集志愿。
请考生实时关注吉林省普通高校网上志愿填报平台和吉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如有时间变动,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将第一时间予以发布。
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随着录取结果的陆续公布,各高校将寄发录取通知书,一些不法分子有可能借机开始诈骗活动。提醒考生和家长要提高警惕,保持清醒头脑,不要把考生成绩、志愿等信息透露给他人,不要相信所谓的通过内部指标、计划外、新生未报到等借口进行补录的谎言;要通过省教育考试院或高校的权威发布渠道,查询了解招生有关政策,要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的考生录取信息查询平台查询有关录取信息,谨防混淆办学类型的其他入学通知书或虚假入学通知书的蒙骗。教育部规定,任何个人或中介机构参与普通高校招生均属违法行为,未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录取的学生,不能通过入学电子注册取得学籍。省教育考试院将严格落实教育部十严禁、六不准要求,认真执行省纪委、监察厅六个严禁、五个一律规定,严肃处理各种招生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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