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_厅函
教职成厅函〔2017〕34号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17年全国职业院校
信息化教学大赛的通知
教职成厅函〔2017〕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和《教育信息化“十三五”规划》,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提高职业院校教师教育技术应用能力和信息化教学水平,根据《教育部2017年工作要点》安排,定于2017年11月25日至27日在山东济南举办2017年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
本次大赛由教育部主办,山东省教育厅、济南市教育局、教育部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指导委员会承办,济南职业学院、济南电子机械工程学校协办,高等教育出版社参与支持。
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简称大赛组委会),教育部副部长孙尧任主任;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山东省教育厅、济南市教育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主任;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教师工作司、科学技术司和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院校局有关负责同志,承办单位、协办单位、支持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及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国家开放大学、中央电化教育馆、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全国工业和信息化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等有关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大赛组织实施。
大赛组委会设立专家委员会,由主办单位聘请教育信息化领域有关专家为委员,负责大赛指导工作;大赛组委会秘书处设在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成员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有关同志组成;大赛组委会设立评判委员会、仲裁委员会、监督委员会、保障委员会,由主办单位会同承办单位、协办单位具体组建。
大赛分为中等职业教育组、高等职业教育组和军事职业组。每组均设立信息化教学设计赛项、信息化课堂教学赛项、信息化实训教学赛项。其中军事职业组比赛由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院校局具体组织实施。大赛赛项方案、参赛名额分配表、评分指标、参赛视频制作要求等有关材料在大赛官方网站(www.nvic.edu.cn)和我部政府网站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页面公布。
请各省(区、市)举办好省级选拔赛,组织优秀选手参加全国大赛。
教育部办公厅
2017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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