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毕业季来临,办理就业报到、档案转递也提上日程啦。为了让大家明白流程,少跑冤枉路,石家庄市人社局日前推出《毕业生就业报到攻略》,方便毕业生办理系列毕业手续。
签约
毕业生择业期为两年,在择业期内,可用毕业时学校发给本人的《就业协议书》随时与用人单位或各级人才市场签约。
毕业生与市属用人单位达成协议的,《就业协议书》须加盖用人单位及单位主管部门公章;市区非公有制单位接收毕业生时,应委托人事部门所属的各级人才交流中心做人事代理,并在《就业协议书》上加盖人才交流中心公章;在区属人才交流中心进行人事代理的,《协议书》上须同时加盖区人社局毕业生调配专用章。
毕业生与县(市、区)所属用人单位达成协议或委托县(市、区)所属的人才交流中心做人事代理的,《就业协议书》须加盖用人单位及县(市、区)人社局毕业生调配专用章。
报到
省内院校毕业生(2011年及以后毕业),到县(市、区)就业和到县(市、区)人才中心存放档案的,持《就业报到证》和《就业协议书》直接到县(市、区)人社局办理毕业生就业报到手续;其他毕业生到石家庄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人社局窗口办理就业报到手续。
外省、市院校毕业生报到时需提供当年招生底册复印件(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公章要清楚可认),毕业院校或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可提供。
在两年择业期内未签约的毕业生,请持本人《户口本》和《就业报到证》到户口所在县(市、区)人社局办理报到手续,将毕业生人事关系及档案转至毕业生户籍所在县(市、区)人才市场进行人事代理。
档案查询
市人社局网站专门开辟了毕业生档案去向查询链接,登录http://sjzrs.gov.cn/后,在“网上服务大厅”专题栏目点击“高校毕业生档案去向查询”,按提示填写相关内容后,即可查询1997年以来已到石家庄市的毕业生档案去向情况。
档案转递
已在石市签约的毕业生,其档案一律由市人社局通过组织转递。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人事)工作的同志持个人有效证件及单位介绍信(调档函)和派遣过的报到证到石家庄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毕业生档案室办理。
工作单位在外地,需要调取学生档案的,凭派遣过的报到证和调档函及有效证件,本人签字后,以EMS的方式进行转递。
继续升学深造(读研、中专升专科、专升本)的毕业生,其档案的提取、转递,凭录取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和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本人签字后,以EMS的方式进行转递。
落户
原系石家庄市区生源的毕业生,可凭《户口迁移证》及市区原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注销户口证明》直接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可不用完成第一步。
有关落户的其它具体政策由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党组织关系
凭接收组织关系党支部出具的接收函和报到证办理入党材料转递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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