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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福建高速交警系统公务员考试资格复核通知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8-01-27

关于2017年度福建省高速交警系统考试录用资格复核的通知

一、 时间、地点

资格复核时间:2017年6月7日上午8点30分至11点30分。

地点:福建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9楼9011房间(福州市杨桥中路120号)。

二、需携带的证件材料

(一)已就业人员(具有政府、党群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身份的人员):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原件;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如为专升本,专科、本科毕业证原件均应携带;学历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下载打印的考生本人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学位要求的,携带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且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并打印学位认证信息。

3.在职的报考人员,提供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最迟体检前提交)。

4.中、小学教师携带县(市、区)教育局的同意报考证明(最迟应于体检前提交);

5.身份为在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考生应提交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证明,未满约定服务年限的,取消面试资格。

6.专门职位的面试考生携带“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的考核合格证;

7.报考专门职位的我省大学生退役士兵,需提供退出现役证。

(二)往届未就业人员: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原件;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如为专升本,专科、本科毕业证原件均应携带;学历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下载打印的考生本人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学位要求的,携带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且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并打印学位认证信息。

(三)本年度应届毕业生: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原件;

2.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在资格复核时如还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证书,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书面承诺:“若未能在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证书,或是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不能通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认证,则取消本人报考资格”。

三、其他事项

(一)面试前考生放弃面试资格的,应向招录机关提交书面声明,放弃面试资格请在6月14日前提出。

(二)参加资格复核、面试、心理测评、体能测试的考生如未按时报到,视为放弃本次报考资格。

(三)面试暂定于6月17日,具体时间、地点将在公务员考试录用网公布。

2017年招录高速交警资格复核考生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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