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6月5日电(郑晋鸣、周亮)近日,江苏省出台《关于聚力创新深化高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关于下放本科院校教师职称评审权有关问题的通知》《江苏省高校教师省定评价标准》,在全国率先推进高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明确高校职称评价主体,下放所有本科院校教师职称系列和实验技术职称系列高、中、初级职称评审权。各高校可自主开展评审、自主颁发证书,高校自主评审系列职称在江苏范围内通行有效。
江苏省人社厅副厅长朱从明表示,江苏将着力扭转重数量轻质量的科研评价倾向,打破“唯论文、唯学历、唯资历”和外语、计算机“一刀切”的评价标准,探索建立“代表性成果”评价机制,注重对高校教师师德素养、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综合评价,突出师德为先,推行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实行师德失范、学术不端“一票否决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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