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吉林公务员考试面试资格复审通知(省直法院系统)
根据《2017年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相关规定,现将2017年吉林省法院系统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及现场报名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及现场报名的人员范围
进行资格复审及现场报名的人员为公务员笔试总成绩在100分以上(含100分)且按成绩排名进入所报考职位1:3比例面试范围的考生。
报考省法院机关考生仅进行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及现场报名的时间
2017年5月18日至19日上午9:00至11:00或下午13:30至16:00 (报考省法院机关、长春、吉林、延边地区、长春林区、延边林区、长春铁路法院的考生资格复审的时间为5月18日;报考其他地区的考生资格复审的时间为5月19日)。(报考省法院机关的考生仅进行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及现场报名的地点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区二楼大法庭(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珠海路1117号,珠海路与仙台大街交汇处,珠海路东行200米)。
四、资格复审及现场报名的内容
1.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招考公告和职位资格条件一览表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具体为:
(1)两张同一底片、小二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须与网报照片一致);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笔试准考证(两份);
(4)考生报名信息表(一份,在报名系统中打印);
(5)考生需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验证报告、考生报名推荐表(2017年应届毕业生填写);
(6)报考法官助理及执行业务法官助理职位的考生需提供《法律执业资格证书》正本及复印件;
(7)报考财会职位的考生需提供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2.考生通过资格复审后,填写《2017年吉林省法院系统选调优秀大学生公务员考试现场报名登记表》(报考省法院机关考生不用填写)。第一志愿为网上报名职位,不能改动,可以在空缺职位列表(现场报名时公布)中选择填报二、三志愿,三个志愿的报考类别(如报考朝鲜族职位的考生只能选择要求朝鲜族条件的职位)、报考职位条件(如报考法官助理职位的考生只能选择职位条件相同的法官助理职位)必须相同,不得混报。
备注:
1.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需自带黑色中性笔;
2.资格复审及现场报名联系电话0431-88556623;
3.请耐心等待电话通知;
4.资格复审时需加入2017年法院系统公务员考试微信群。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2017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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