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近日公布《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编制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对今年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管理工作进行部署。根据通知中发布的2017编报高考招生计划,2017年各地、各部门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6536340人,其中本科计划3282190人,高职专科3254150人;中央部门所属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464850人,其中本科计划440150人,高职专科24700人。教育部要求,确保各地高考录取率不能降低。
通知中还要求,进一步促进高等教育区域和城乡入学机会公平。今年国家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共安排28.7万人,其中本科16.7万人、高职(专科)12.0万人。继续实施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的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其中国家专项计划招生规模安排6.3万人、地方专项计划招生规模原则上比2016年增加10%以上、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规模不少于有关高校年度本科招生规模的2%。
今年各地、各部门所属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与国家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国家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国家专项计划)分列下达。中央部委所属高校和地方重点建设高校要统筹做好普通本专科和研究生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原则上不得减少本科招生计划。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教育部核定的本科招生计划和报教育部备案的高职专科的招生计划,不得超计划招生。
为加强规范,通知还要求,各地要继续调减成人高校和分校办学点举办普通高等教育的校数和规模,各类成人高校和广播电视大学不得挂靠举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高等学校不得借联合办学的名义,擅自设立各类分校或校外办学点。严禁中等学校举办高等教育、专科层次院校举办本科层次教育。对招生办学行为不规范和办学条件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学校,主管部门要坚决调减招生规模,情况严重的要暂停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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