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留乡村教师奖励,情何以堪
广东教育部门和民间机构联手,日前大规模表彰奖励乡村教师。受奖励和表彰的人虽不多,只有303名,但奖励的数额和带来的进修机会,是前所未有的。然而,省教育厅副厅长李学明在接受媒体采访时透露:“我听到反映,有三四个县教育局对老师说:荣誉归你,钱上交。我个人很不认同这种做法,这是不对的!我代表教育行政部门向你们道歉!”他严令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一律不准“截留”或“抽水”奖金。
以 “抽水”和“留一手”的方法,打教育经费或者给学校老师的奖励的主意,在不少基层教育机关乃至于区县级的管理部门屡见不鲜。基层教师和基层教育被如此“欺负”,似乎由来已久。照理,除了地区的差异之外,教师本来就不该有乡村和城镇之分的,都是在教育一线工作,凭什么乡村教师就低人一等?实际上很多地方的财政对教育的投入,不论是计划内还是实际投入,都是经过人大讨论以预算立法的形式通过的,人大通过的预决算,谁截留谁就是犯法。严格说来,如果预算实施不足,也是一种违法。只是这些法案到了地方管理部门那里,总会以各种理由被占用。对此做法,司法机关完全可以依法予以追究。可是,某些部门的官员,对于教育费用和教师收入的吃、贪、占,却是毫无顾忌甚至冠冕堂皇。其实,对教育经费的占用,本身就是对人大立法权的漠视和挑战,理当绳之以法。
这次对乡村教师奖励的可圈点之处,还在于有关机构投入资金对老师进行跟岗培训。乡村教师扩大视野的再培训,实际上是教育投入中长期缺位的一环。我们的乡村教师,长期以来,几乎没有向上流动的机会。诚然,他们并不一定愿意离开自己长期工作的地方,但是,他们不离开,就没有向上的机会,从工资到待遇,都处在教师队伍最低的一层。解决乡村教师的问题,其实不仅是表彰奖励,相反,切实打开乡村教师向上流动的机制,切实把他们的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提高到城镇教师的水平,这才有可能把整个乡村教育的水平,大幅度提高。再穷不能穷教育。过去,限于经济的原因,乡村教育或成为“被遗忘的角落”,如今,我们的经济实力大幅提升,可为什么“乡村教师”这个概念,仍然不仅仅是个任教地域的问题,还有资源上和待遇上的“少、边、穷、窘”的另类含义!
乡村教师在基层,撑起了教育的最坚实的基础。任何一个乡村教师在生活中都是最美的,我们除了在人格上社会地位上给予他们崇高的位置之外,应当更多地探讨在法律意义上,让他们更有尊严,决不能让其在自己的体制内受到“欺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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