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关于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外语专业口语资格考试的公告
为满足鸡西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以下简称鸡西市外侨办)补充外语翻译专业人才的需要,按照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鸡西市人民政府决定,在全省公务员录用考试正式报名前,组织实施鸡西市外侨办外语专业口语资格考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和报考条件
(一)招考职位
鸡西市外侨办招考职位及资格条件等详见《鸡西市外事侨务办公室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计划》(附件1)。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需符合招考计划要求的资格条件外,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1981年3月10日至1999年3月9日间出生),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不超过40周岁(1976年3月10日及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备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现役军人,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的),在读的全国统一招生的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016年10月1日前,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截至2017年3月9日,尚在禁考期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单位人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二、报名方法
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需下载、打印并填写《鸡西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外语专业口语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提供下列证件、材料: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②6个月内、蓝底、正面、1寸免冠照片(3张);③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在学信网上通过学历查询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④2017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其他人员提供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档案保管证明或有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二)报名时间
2017年3月6日至3月7日(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14:00时—17:00时)。
(三)报名地址
鸡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2室(鸡西市鸡冠区和平北大街141号),咨询电话:0467-2386623。
三、准考证发放
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统一发放《鸡西市外侨办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外语专业口语资格考试准考证》(以下简称《准考证》)。
四、考试时间
2017年3月8日,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以《准考证》为准。
五、考试科目及成绩计算
考试科目为口试,实行百分制,考官现场打分。
六、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且考试与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报考人员现场报名时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三)本次考试为前置资格考试,成绩当天公布,达到60分及以上者方取得报考鸡西市外侨办相应招考职位资格。
(四)本次考试成绩不计入后续考试录用环节。
(五)同一职位报考人数低于5人的,取消该职位的口语资格考试及招考计划。
(六)同一职位口语资格考试合格人数未达到5人的,取消该职位的招考计划。
(七)同一职位口语资格考试合格人数达到5人及以上的,考试合格人员需签署《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缴纳参加黑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费用,即完成了报考鸡西市外侨办相应职位考试录用公务员的报名、资格审查、缴费确认工作。领取黑龙江省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准考证等后续相关事宜将由鸡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通知。
(八)本次考试完成缴费确认人员将通过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hljgwy.gov.cn)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人员不得报考其他职位。
(九)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如有相关辅导,均与此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鸡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鸡西市外事侨务办公室
2017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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