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和9日两天,准备在京参加2017年中考的随迁子女,应登录考试院网站,提出升学申请,并填写父母相关信息。
北京市考试院介绍,今年随迁子女在京参加中考的条件为,其父母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北京市暂住证(或居住登记卡、居住证)或工作居住证;在京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在京有合法稳定职业已满3年;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医疗保险或养老保险)已满3年(不含补缴),随迁子女具有本市学籍且已在京连续就读初中3年学习年限。
符合上述要求的随迁子女,要向所在学校提供本人身份证、父母暂住证(或居住登记卡、居住证)或工作居住证、父母及考生原籍户口簿。父母与子女不在同一户口簿的,还要提供亲子关系证明(出生证明、独生子女证或北京市公证机关出具的亲子关系证明均可)。
考生网上报名后,考生和考生父母都要在学校打印的“随迁子女申请信息确认单”上签字确认。
附报名流程:
3月10日
学校依据“随迁子女申请信息确认单”上相关信息初审。
3月14日前
区招办反馈未通过初审考生名单。
3月24日前
市公安局、市教委和市人力社保局对提出升学申请的随迁子女考生有关信息审核。
3月28日至29日
通过暂住证(或居住登记卡、居住证)、工作居住证、学籍和社保信息审核的随迁子女考生带上学校打印的“审核表”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进行住所和职业情况审核。
3月30日
随迁子女考生将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盖章确认的“审核表”按要求交到学校。
3月31日
区中招办完成审核结果录入,下载审核结果通知书,将审核结果书面通知考生和家长。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可参加中职校考试和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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