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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参加创新创业等活动可折算为学分计入成绩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8-01-27

日前,教育部以部长令的形式出台了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记者就有关问题采访了教育部有关部门负责同志。

问:请介绍一下修订《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背景?

答:《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自2005年9月1日实施以来,已执行了近12年。《规定》是高等学校学生管理的重要依据和基本制度,实施以来,对于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生权益、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这次对《规定》进行修订主要基于三个方面考虑:一是贯彻中央新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高等教育高度重视,对高等教育的使命和任务、党建工作、改革发展以及学生工作等作出了一系列部署,《规定》及时反映和体现中央关于高等教育工作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二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需要。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对科学知识和卓越人才的渴求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强烈,高等教育已进入全面深化综合改革、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关键时期,必须抓住人才培养这个核心点,培养适应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各类人才。三是体现高校教育与管理新变化。随着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深入实施,高等学校教育管理和育人实践发生了巨大变化,以质量为核心、依法治校、民主管理等内容成为学校教育管理与服务的新内涵。原有规定的一些内容和条款已经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势不相适应,与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要求不相匹配,已经不能满足学生管理与服务的需要,相关制度亟需修改、补充和完善。

问:这次修订的主要原则是什么?

答:新《规定》在总结原《规定》的实践经验、现实问题以及司法判例基础上,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遵循以下原则对原《规定》进行了修订。一是突出立德树人要求,促进高校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诚信意识。二是为高校深化综合改革提供支持,促进高校建立更加灵活的学习制度,落实高校学生管理的自主权,服务学生创新创业,着力提高培养质量。三是体现以学生为本,强化服务意识,切实尊重和保护学生利益,增补了有关赋予学生利益行为的规范操作,完善了有关学生处分和申诉的程序要求。四是着力推进高校依法治校,进一步规范高校的学籍学历、学业成绩以及奖励处分等管理行为,促进高校依法实施管理。

问:这次修订的主要过程?

答:《规定》的修订工作于2015年2月启动,我们在向各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征求意见稿,11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规定》征求意见稿发布后,引起了舆论的关注,有很多网友通过邮件提出意见。先后收到400多条反馈意见,我们对此进行了全面梳理和逐一研究,并根据其中比较集中或者有建设性的意见建议,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较为全面的修改。2016年3月教育部召开法律专家座谈会,对修订稿进行深入研讨和修改,随后又召集部分高校学生管理部门和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同志进行座谈,请他们从实施和操作角度提出意见。11月结合学习贯彻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又对有关章节和条款进行了补充修改。总的看,各方面对《规定》修订的原则与内容都给予了积极评价。

问:这次对《规定》的修订主要涉及哪些方面?

答:此次对《规定》的全面修订,着力增强了《规定》的针对性、规范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修订后的《规定》共7章68条,增加了“学生申诉”一章;对原条款,调整合并了9条,同时新增了8条;对保留的条文也多数都做了修订、补充和调整。修订内容主要涉及5个方面:一是进一步强调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的讲话精神,着力促进高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明确了高校学生管理中的原则与指导思想。二是落实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新要求,为高校学生创新创业提供制度和改革支持,着力强化高校自我监督机制,鼓励和保障高校建立更为灵活的学习制度和适应自身特点与需要的学生管理。三是贯彻以学生全面发展为本的理念,着力依法构建新型学校与学生关系,强调高校要建立公平公正的制度环境,尊重和保护学生权利,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四是回应实践中出现的热点问题,适应改革的要求,着重规范了高校学籍管理行为,为高校依法治校提供更为具体的依据。五是推动高校转变管理理念,树立服务学生意识,处理好管理与服务的关系,营造良好环境促进学生自觉履行义务、实现自我管理,促使学校管理更加科学化、人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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