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一七年两院院士增选工作启动
明确对候选人进行政治经济和品行问题把关
记者1月3日了解证实,作为我国科学技术和工程技术的最高学术机构,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2017年院士增选工作已于2017年1月1日正式启动。
2016年12月30日,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分别在其官方网站挂出《中国科学院关于推荐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中国工程院2017年院士增选工作日程安排》等10余份文件,其中载明了2017年院士增选的时间表。
这是院士制度最新一次改革后,两院迎来的第二次院士增选。
2015年,即院士制度大修后第一个增选年,两院对外公布的院士增选细则均提到,仅保留“院士提名(包括院士组成的特别提名小组)”和“有关学术团体”两个提名渠道,原有的“部门”推荐渠道被砍掉。这被认为是院士增选在“减少行政干预”改革方向上迈出的一步。
2017年的增选依然延续这一做法。根据公布的文件,候选人可单独通过院士(包括院士组成的特别提名小组)或有关学术团体提名,但不受理个人申请。文件还提到,候选人获得3位院士的提名方为有效,其中本学部院士应不少于两位。
2015年首次提及的“公务员和领导干部原则上不作为候选人”的表述,今年也保留在了相关文件中: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党政机关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原则上不作为候选人(军队系统参照执行)。文件还提到,候选人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年龄超过65周岁的候选人,获得6位院士提名方为有效,其中本学部院士应不少于4位。
值得一提的是,在针对候选人的资格审查方面,中国科学院提出了更为具体的要求。
根据最新修订的《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在增选年即2017年4月,中科院将函请被推荐人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对被推荐人进行组织审核把关,“包括确认被推荐人基本信息,是否有正在调查的政治、经济和品行问题,以及是否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党政机关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等”。
记者了解,《细则》是2016年12月5日经中国科学院学部主席团会议修订的版本。《细则》称,相关审核结果将上报学部主席团审议,由学部主席团确认后,方为院士有效候选人,之后再将有效候选人名单通告全体院士。
2015年增选中采用的《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工作实施细则》(2014年9月29日学部主席团会议修订版),对此的表述还略显笼统:“对被推荐人资格进行审查,将审查结果上报学部主席团审议。”
根据两院对外公布的时间安排,2017年增选报送材料将在3月31日截止。中国工程院公布的文件还提到,在2017年6月的第1周,该院各学部第一轮评审,公布进入第二轮评审候选人名单并组织候选人材料公示。10月最后1周,各学部组织第二轮评审。再经全院全体应投票院士投票终选、主席团审议,确定当选院士名单。
2016年12月30日,中国工程院还对外挂出了《致全体院士的一封公开信》(以下称《公开信》),号召全体院士共同把好院士“入口关”。
《公开信》提到:近年来,一直有关心工程院发展的各方面人士反映,有的部门和单位“包装”院士候选人;有的候选人所在单位通过各种方式与院士“联络感情”;有的候选人想方设法“慰问”和“看望”院士,这些现象均有“助选”和“拉票”之嫌,也在广大科技人员和群众中造成了很不好的影响。
中国工程院党组为此重申:全体院士要旗帜鲜明地抵制院士增选中的一切不当和违规行为,谢绝候选人及其所在单位带有助选拉票嫌疑的各种拜访、汇报等行为,不参加候选人及其所在单位带有助选拉票嫌疑的一切会议、论坛等活动,不接受候选人及其所在单位赠送的任何礼品和礼金等。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是我国设立的科学技术、工程科技方面的最高学术称号,为终身荣誉。截至2015年12月,中科院院士总数777人,工程院院士总数85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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