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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复制推广的重庆“全民创业”模式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6-10-28

11月16日,在京沪学者、全国博主版主座谈会上,市长黄奇帆介绍,在扶持微型企业发展方面,重庆巿政府舍得出钱支持老百姓办企业,出台“1+3”政策,条件就两条:一是创业者拿出10万元资本金,二是必须至少带动七八个人就业,只要满足这样的条件,重庆就补助5万元,使微企资本金达15万元;同时,政府协助让银行借贷15万元,加上资本金,就有了30万元进行运转;此外,政府搭建“免税池”,免税15万元。微企发展壮大起来,成长为中小企业后,继续按照支持中小企业的政策帮助其发展。一年时间,重庆已经创办了4万个微型企业,带动35万人就业。(华龙网)

从黄市长的介绍中,笔者感到,这是一个非常好的“全民创业”模式,不仅思路好,理念也新,值得各地效仿和学习。

大家知道,“全民创业”不是个陌生的概念。自本世纪初以来,各地都在探索全民创业的路子,都在谋求全民创业的模式。这一点,从各地出台的优惠政策中可以得到证实。

如2005年,广宁县下发有关“红头文件”,鼓励机关干部离岗创业,支持公务员辞职创业当老板;出台了《村干部带头创业致富工程实施方案》,通过政府引导和政策扶持,让村干部村民致富。2008年,镇江创业优惠政策是:小额额度一般掌握在2万~5万元,经营项目较好的、规模较大的可增加到10万~20万元;对新招用失业人员达到现有在职职工总数30%以上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根据实际招用人数,合理确定额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但无论是广宁县还是镇江市,还是全国其他地方,在鼓励、扶持全民创业上都没有像重庆这样“政府舍得出钱支持老百姓办企业”,所以,他们那种创业模式,最终都得不到广大创业者的响应,如此也就无法形成真正的能带动全民去创业的“创业”模式了。

而重庆的“全民创业”模式就不一样,它的理念是让“创业”与“共富”挂钩,丰富了“全民创业”的内涵。这个内涵就是黄奇帆市长所说的“扶持微型企业发展”中的第二个条件,即:必须至少带动七八个人就业。效果是,35万人如果在家吃低保,一个月500元低保金,一年差不多要发20亿元,但这20亿补给老百姓办微企,是一贴“补药”,今后不需要年年补,而且发展好了还会纳税,增加就业。换句话说,即便有人具备了创办“微型企业”中的第一个条件,而不具备第二个条件,那么,政府是不会出钱帮其创业的。因为,这样的创业带动不了困难群众的就业,如果帮其创业,就只会出现两极分化,而不会缩小贫富差距。

试想,连贫富差距都无法缩小的创业,又怎会实现“共富”的理想呢?所以,笔者认为,重庆的“全民创业”模式,不仅切中了全民创业的要害,而且还是达到缩小贫富差距,实现“共富”理想的桥梁和纽带,值得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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