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托娅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因为认为歌曲《套马杆》的演唱者乌兰托娅(真名王丽娜,蒙古族)盗用自己姓名、严重侵犯自己的姓名权,蒙古族女歌唱演员乌兰托娅(真名乌兰托娅)将乌兰托娅告到海淀法院,索赔经济损失1元、精神损失费1元,北青报记者获悉,目前海淀法院已受理该案。
原告乌兰托娅起诉称,她姓名乌兰托娅,这个名字经公安机关户口管理部门依法登记并自出生之日起使用到现在。她自幼学习声乐,1994年7月应征入伍,先后为武警内蒙古总队文工团独唱演员,在解放军艺术学院声乐专业学习,任总参长城艺术团独唱演员。在军、地、业内均已享有一定知名度和较好的声誉。
王丽娜于2007年10月签约广州新月演艺经纪有限公司,公司为其取艺名“乌兰托娅”,并定位为“蒙古族草原歌手”,演唱《套马杆》。原告认为王丽娜在近期的网上宣传、商演活动中不提本名王丽娜,更不提“艺名”二字,公然使用乌兰托娅,让公众误认为王丽娜就是乌兰托娅,被告不仅恶意盗用原告姓名,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姓名权,而且在微信朋友圈和网络中存在大量诽谤、贬损原告的言行,给原告造成了严重的精神困扰,也给原告在商演活动中带来了不可估量的经济损失。
乌兰托娅于是起诉到海淀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害,公开赔礼道歉;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1元,赔偿精神损失费人民币1元、聘请律师费用1元。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本案中的被告乌兰托娅(王丽娜)2007年10月签约新月公司,并因演唱《套马杆》、《我要去西藏》、《高原蓝》等歌曲走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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