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伤心的故事
发生在很多年前——
这年8月的一天
小芳兴高采烈的向妈妈报喜
妈妈却拿着大学录取通知书垂泪
最终,小芳没能走进大学校园
默默地背着包南下打工
悲剧的根源
是家里没有足够的学费
……
如今,这样的悲剧再也不会发生
因为有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从此
妈妈再也不用担心我的大学学费了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生入学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不需要担保和抵押,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贷款政策
申请条件
凡具有本县户籍,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家庭经济困难,且当年无其他助学贷款的新生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本专科学生、硕士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家庭经济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借款学生必须有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和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贷款额度
每人每学年不低于1000元,且不超过8000元,百元整数。
贷款期限
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年限(在校生按学制剩余年限)最长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学生正常学制毕业后满两年开始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学制超过4年及继续攻读更高一级学位(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的借款学生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生源地助学贷款到期日为贷款最后一年的9月20日。(见下表)
贷款用途
主要用于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费用,如学费和住宿费,剩余部分可做生活费。
贷款利率
生源地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贷款利率每年12月21日调整一次。
贴息政策
根据国家助学贷款有关规定,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学生自毕业当年9月1日起开始按年度偿还利息。
共同借款人
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本县。共同借款人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母。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直系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年龄必须在25~60周岁之间。未结清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贷款资料
学生登录http://www.csls.cdb.com.cn 后,在 “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上填写贷款申请表并导出打印( 手写无效),持申请表前往所在的 村(居)委会进行资格审查并加盖公章。 首次贷款学生必须共同借款人一齐到场。
续贷的学生注意: 先在助学贷款信息网上进行本年的贷款申请,再打印出两份申请表。一定要带去年合同的复印件,学生证和身份证。
办理日期
2016年8月10日-9月5日
办理地点
电话:81800223
宁乡县教育局207室
供稿 │ 宁乡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编辑 │ 周正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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