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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百强高中”榜单仅辟谣是不够的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6-10-27

近日,有关“教育部发布2016年全国百强高中名单”的消息在网上热传。教育部辟谣称,教育部及其相关司局没有开展过全国百强高中、高中排行榜等类似评选和排名活动,也没有发布过此类信息。教育部认为对这些学校进行排名,不符合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不利于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

这样的“百强高中”排名,几年前就有了。以前,发布“百强高中”的机构,还会直接说自己是民间机构,因此,这样的排行榜,并没有引起太多关注。而现在,“百强高中”变为“教育部发布”,性质就不同了,这代表的是官方认定和评价,假如真是教育部发布,这是十分严重的问题。一方面这属于对高中的行政评价,与教育管办评分离的改革要求背离;另一方面把各省升学率、名校率高的高中作为高中强校,传递很坏的办学导向。这是教育部进行及时辟谣的原因。而需要进一步追问的是,民间机构做的“百强高中”排行榜,是怎样变为教育部官方发布的?

教育部在辟谣时希望“高中学校自觉抵制此类具有商业性质、没有科学评价标准的评选和排名活动,潜心办学,精心育人,扎实推进素质教育”。这是有所指的:民间机构将各地升学率,尤其是北清率(北大清华录取比例)靠前的高中,作为目标“客户”,告诉这些高中将进行排行,为提升排行榜的权威性,民间机构会把排行与教育部挂钩,称得到教育部认可,并做出在排行榜出来之后,会用教育部名义发布、宣传榜单之类的承诺,或者暗示高中,在榜单出来后,会利用新媒体平台,模糊具体的发布机构,让公众认为这是教育部发布,这当然令有的名校心动,因为虽然在各地名气很响,但这些高校也多陷入应试教育争议,学校也急需教育部官方对办学的“认可”。而有的高中,也会主动把民间机构的排行榜,说成是教育部组织进行的全国性排行,以此作为学校的办学业绩。

教育部与其提醒高中要抵制这样的排行榜,不如做三件事:一是明确宣布教育部不会进行任何高中和大学的排行,这属于社会评价范畴,凡是教育发布的所谓百强高中、最佳大学排行之类,都一律为假;二是报警,由司法机构查处,究竟是谁在冒用教育部之名,进行排行和发布,是排行机构一手操作,还是有的高中在转发排行机构的排名时,把机构改为了教育部,这是对教育部的侵权行为,也是对公众的欺诈行为;三是从推进办学社会评价和专业评价出发,培育、规范社会评价和专业评价,明确排行机构的资质、准入门槛,不是任何人、任何机构都可以制作、发布排行榜,同时把排行机构的违规违法行为(诸如假借政府名义发布、篡改数据、搞排名钱名交易等)纳入行政监管和司法监管。

与此同时,民间排行机构,要规范排行,不要走排行的歪门邪道。从社会和专业评价角度说,社会机构对高中、大学办学质量进行评价,按照自己设置的指标体系,对学校进行排行,这是未来对学校办学进行评价的趋势。也是促进学校办学的重要力量。排行机构应该树立自己的品牌,通过完善排行指标,为学校办学、受教育者选择学校提供服务、指导建立自己的公信力。而不是把迎合学校的畸形排行需求作为商机,不是做真正有社会影响力、对教育有推动作用的教育专业性评价,而是利用现在监管存在的灰色地带进行暗箱操作谋利,这会误导社会和专业评价,也影响我国教育管办评分离改革的深入推进——既然社会机构还要借教育部之名发布排行,说明社会机构对自己的权威和公信力没有信心,那还要社会评价干啥,不如就进行行政评价,公众也会对“乱七八糟”的社会评价失去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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