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教育部发布《关于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决定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记者9月26日从云浮市教育局了解到,云浮市目前正在统计有关数据,抓紧推进该项惠民政策的落实。
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符合国务院扶贫办发布的《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相关规定,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建立电子信息档案,持有《扶贫手册》的普通高中学生。各省(区、市,下同)免学杂费学生人数由各省根据全国中小学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和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等有关数据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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