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开封市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改革调整实施方案》正式批准实施,今年9月1日秋季开学起入学的高中新生开始执行新的收费标准。
据悉,该方案取消了全市公办普通高中择校生的收费(省级示范性高中每生三年15000元,市级示范性高中每生三年12000元),统一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调整后的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为:全市省级示范性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每生每期调整至860元;市级示范性及以下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每生每期调整至760元。按照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原则,自2016年9月1日秋季开学起,对高中入校新生开始实行该方案。
该方案规定,将进一步加大对家庭困难学生的帮扶力度,财政和教育部门继续按在校生人数20%的比例提供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2000元);同时,从公办普通高中事业性收入中按不低于5%的比例提取奖助学金,用于减免学费、设立奖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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