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获悉,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要免除公办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的学杂费,对民办学校符合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公办学校标准给予补助。确保政策落到最贫困家庭的学子身上。
据了解,学杂费与高中学校质量、地理位置等多种因素相关,各地在金额上会有一定差异,一般在我国农村地区,每年大概在1000多元。有教育专家表示,这项政策使得国家对贫困生的资助范围覆盖到了高中阶段,覆盖面进一步扩大,这对高中阶段的贫困学生会有比较大的影响,解决了他们因贫困不能上学的问题,对于扶贫具有一定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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