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证者可在武汉市交纳住房公积金并申请享受公租房保障,其子女可在汉参加高考……根据流动人口的实际需求,武汉拟大幅提高“居住证”的含金量。10日,新版《武汉市居住证管理暂行办法》在市政府法制网上开始征求意见,相比武汉市2011年版的居住证管理办法,新办法将提高居住证的办证门槛,同时扩大持居住证在我市可享受的便利服务范围。
今年1月1日起,《居住证暂行条例》开始施行,新版《武汉市居住证管理暂行办法》吸收了《居住证暂行条例》的精神,并因地制宜,考虑了武汉实际。
“2011年以来,全市共办理居住证310余万张,但目前在汉且持有证件的仅有155万余人,约有155万人办证后不在武汉市居住。”武汉市法制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武汉市此前的居住证办证门槛过低,居住证所能提供的公共服务“吸引力”不够,导致公共资源浪费较大,流动人口主动办证意愿不强。
今年初,根据抽样调查显示,武汉市流动人口最迫切希望享受的服务和便利依次是:子女教育及异地高考(占41.4%)、住房保障(占19.2%)、交纳住房公积金(占11.8%)。
新版《武汉市居住证管理暂行办法》较大程度吸纳了调查意见,大幅扩大了流动人口可在我市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务和生活便利范围。办法规定,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依法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权利,居住证持有人享有子女在我市接受义务教育并参加高级中等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等8项基本公共服务;享有在我市申请享受公租房保障等14项便利。
为避免公共资源被浪费,武汉市同时也提高了居住证办理门槛。具体办证条件为:在武汉市居住的非本市户籍人员,自登记之日起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居住证。
与此同时,为了方便流动人口办理居住证,武汉市也拓展了登记办证方式,由原来单一的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办理转变为申报义务人主动申报、互联网自助申报、微信预约申报等多渠道办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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