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入学规定
(一)新生入学年龄:各小学可以接收年满六岁零四个月(2010年4月30日前出生)的儿童入学。生源较少学校,可以招收六周岁——六周岁零三个月的儿童入学,需书面报请高新区教育局批准后方可招生。
(二)报名时间:8月18日—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
(三)报名办法和手续
1.具有本地居民户口的适龄儿童报名需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父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计划免疫保偿证》或《预防接种卡》原件及河南省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以下简称查验证明)、近期免冠二寸彩照2张,到规定学校履行报名手续。
2.在郑州高新区购房居住的适龄儿童入学,需持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父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计划免疫保偿证》或《预防接种卡》原件及查验证明、近期免冠二寸彩照2张,到规定学校履行报名手续。
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报名,须持户籍所在地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父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郑州市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父母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此劳动合同文本必须是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或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及户口所在地乡(镇)级人民政府或县(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准予在郑就读的证明原件、《计划免疫保偿证》或《预防接种卡》原件及查验证明、学生近期免冠二寸彩照2张,到规定学校报名。居住地所在区与务工单位所在区不一致的,在居住地所在区报名登记。
(四)招生范围
(五)各小学在组织适龄儿童入学时,一定要依法做好三类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工作,尤其要做好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工作。孤独症(自闭症)儿童是一个特殊的群体,需要给予特殊的关注和关爱。各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安排好孤独症儿童的随班就读工作。
(六)各类小学要严格控制班额,原则上每班不超过45人。特殊地段,因生源较多,确需突破规定班额的必须报高新区教育局批准。
(七)坚持义务教育“免试”、“相对就近入学”及“平等受教育”的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审计署关于印发〈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的通知》(教基一〔2012〕1号)和《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审计厅关于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实施意见》(豫教基一〔2012〕81号)精神,一律不准接收“择校生”,不准以考试或测试方式选拔录取学生。不准擅自提前招生。不准利用招生违规收费,不准擅自在学校招生计划外招生。不得拒收已经由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分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不得收取借读费。未经省教育厅批准,任何小学不得以特长生或实验班的名义招收学生。各小学要认真贯彻我市关于市区取消学前班的通知精神,一律不准办学前班。
(八)坚持适龄儿童随父母生活的原则,坚持以适龄儿童随父母生活家庭实际住址为准的原则,坚持户籍与父母生活家庭实际住址一致的原则。父母不在本市生活的随监护人。
二、报名地点
符合就近入学条件的适龄入学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持相关材料到规定小学办理报名手续。
三、录取与通知
就近入学报名结束后,各学校要将报名材料递交到高新区教育局招生办(西四环与药厂街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北长椿路小学校内,电话:18937116604)审核。通过审核后,由各学校通知学生按规定时间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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