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工作安排
(一)报名时间:2016年8月18日—19日
(二)报名手续:
本地户籍学生:
1、家庭户口本(首页、父亲、母亲、孩子页)。
2、父母双方身份证。
3、《计划免疫保偿证》或《防疫接种卡》,加盖基础免疫及加强免疫章。
4、如果在港区区域内购买商品房,请提供正规的购房合同及发票。
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1、家庭户口本(首页、父亲、母亲、孩子页)。
2、父母双方身份证。
3、郑州市航空港区居住证。如果在港区区域内购房,请同时提供正规的购房合同及发票。
4、父母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
5、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准予在郑就读证明。
6、《计划免疫保偿证》或《防疫接种卡》,加盖基础免疫及加强免疫章。
(三)年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并结合我区实际,接收2010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儿童。
(四)报名地点:
本地户籍学生:户口所在地应就读的小学报名(各学校张贴招生范围),中心校做好巡视与监督。
进城务工随迁子女:航空港区中心学校文体中心,地址:郑港七路与郑港七街交叉口。
(五)航空港区报名咨询电话:0371-565917378619913886216691
二、港区新增学校情况
今年我区新增小学一所:盛祥路小学,48班规模,新增学位2160个。同时我区成立了特殊教育学校,新增学位24个,共新增学位2184个。各小学在组织适龄儿童入学时,要依法做好三类残疾儿童少年的入特校就读工作。如家庭有特殊情况,要做好残疾儿童的随班就读工作。
三、规范我区招生工作,为人民群众做好服务。
各小学入学工作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规范操作程序,认真执行招生工作的各项规定。凡违反招生政策规定乱招生的,由区招生办公室组织人员认真查处。同时加强对民办学校小学招生工作的管理,民办小学依法按计划招生不得随意扩大招生范围和招生规模,增加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的监督,为广大人民群众做好服务工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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