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字典题库整理了“2016年司法考试《刑事法律》每日一题(7月14日)”,更多司法考试信息请访问查字典题库司法考试网
二、多选题
1、二审法院发现一审法院的审理违反《刑事诉讼法》关于公开审判、回避等规定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关于该规定,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体现了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
B、体现了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原则的要求
C、表明违反法定程序严重的,应当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D、表明程序公正具有独立的价值
【隐藏答案】
【正确答案】 BCD
【答案解析】 选项A错误。《刑事诉讼法》第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据此可知,“分工”指的是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之间的分工,二审法院对一审法院审查程序错误进行纠正的做法不体现“分工”的问题。
选项B正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第(一)、(二)项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审理有违反公开审判、回避制度情形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本题中,二审法院严格按照此规定办事,体现了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原则的要求。
选项C、D正确。本题中,一审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存在违反公开审判、回避制度等的情形,导致其作出的判决遭到了二审法院的撤销,表明违反法定程序严重的,就应当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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