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人员性质
此次招聘的森林消防队员,属于合同制人员。
招聘数量
招聘森林消防队员30人(全部男性)。
人员职责
从事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工资待遇
受聘人员的月基本工资2300元,有绩效工资,缴纳“五险一金”,工作期间统一配发制式服装。
报名资格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森林消防事业,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或具有B1以上(含B1)驾照且驾驶中型客车3年以上的人员学历可放宽至高中以上并优先录用。
(三)身体健康,身高不低于1.65米,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裸眼视力不低于4.8。
(四)年龄在20至35周岁,实际居住地为大连金普新区范围内,执行紧急救援任务时确保随叫随到,非值班人员需保证一小时内到达单位集结,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能够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
(五)需保证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吸食毒品历史的;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在境内外参加或曾经参加“法轮功”等非法组织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7、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在境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16年7月13日--7月19日(休息日除外)。上午8:00-11:00,下午1:00—5:00。
(二)、报名地点:金普新区森林公安局(金湾路428号)。联系电话: 87689755 联系人:许经理、郭女士。
(三)报名要求:
1、须本人现场报名并携带相关材料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3、户口本(原件、复印件一份)
4、非本地户口需提供居住在大连金普新区范围内的居住证明
5、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一份),同时需提交大连开发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开具的毕业证验证证明。
6、报名表1份(见附表),需本人手填或电脑打印真实详细信息。本人签名必须本人手填。
7、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2张。
(四)考试内容:报名结束后由招考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和政治审查,符合条件者,统一由招聘单位依次组织进行体检、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试。具体时间以通知时间为准,对各项考试合格者,将统一组织封闭培训三个月,进行军事化、体能和警务技能等培训,对培训合格者,需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最低服务年限协议方能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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