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岗位、人数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聘岗位为湛江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特警队伍辅警,招聘人数为35名(男性30名,女性5名)。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组织纪律性强,服从指挥,自愿从事辅警工作。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1991年7月1日至1998年7月1日期间出生)的未婚青年。
4.学历:高中毕业及以上。
5.身体条件:
(1)身高:男性173cm及以上,女性165cm及以上。
(2)体重:男性不得低于60kg,女性不得低于45kg。身体须匀称,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25%以上者,不得聘用。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
(3)视力:双眼裸视力均在4.8及以上,无色盲、色弱。
(4)嗅觉:正常。
(5)听说基本能力:单侧耳语听力不低于5米,无口吃,会讲普通话。
(6)身体健康,体表无纹身,适应队伍工作要求。
6.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7.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经招聘考核小组讨论认定,可适度放宽报考条件(年龄放宽到30周岁,即1986年7月1日至1998年7月1日期间出生,身高170cm及以上,仅限男性):
中共党员;曾在解放军特种部队、海军陆战队、侦察兵部队、排爆分队以及武警部队服役的退役军人;公安、司法院校毕业生;体育院校、体工队从事武术、散打、拳击、摔跤、柔道、跆拳道等项目特殊专长者。
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与现场报名两种方式。
(1)网络报名邮箱:KFQGAFJZGS@126.com。
(2)现场报名地址:?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乐宾路8号开发区公安分局三楼;?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山街道办中线公路开发区公安分局三楼。
2.报名时间:
(1)网络报名时间:2016年7月13日0时至2016年8月13日24时。
(2)现场报名时间:2016年7月13日至2016年8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节假日除外。
3.报名要求:
认真填写好《湛江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公开招考辅警报名登记表》(附件一)进行提交。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需提交以下资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未婚证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以及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明,党员需提供党员证明,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资格审查需本人亲自到现场,不接受委托审查。(审查时间、地点以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资格审查时所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且与填写报名表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体能测试和面试(含专业技能展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内容:项目为100米短跑、4×10米往返跑、立定跳远、1500米(男性)/800米(女性)长跑、引体向上(男性)/仰卧起坐(女性)。
体能测试成绩按照湛江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体能测试评分标准组织实施,最后成绩为五项得分的总分。各项实施规则与评分标准表详见附件二、附件三。(体能测试时间、地点以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根据体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含专业技能展示)人选。成绩并列者按长跑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含专业技能展示)人选。
(二)面试(含专业技能展示)
面试参照招考公务员面试方式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外观形象、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与专业技能素养。(面试时间、地点以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联系电话:0759-3383960、0759-2966186(湛江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政工室) 、李警官13702889798 、王警官13828266415
湛江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招考辅警报名登记表 | |||||||||||||
报考职位 |
特警队伍辅警 | 贴相片处 | |||||||||||
职位代码 | 姓名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民族 | 籍贯 | |||||||||||
政治面目 | 文化程度 | 学位 | |||||||||||
毕业院校 | 毕业时间 | ||||||||||||
所学专业 | 技术职称 | ||||||||||||
体重 ( KG ) | 身高 ( CM ) | 视力: | 裸眼 : 左右 | ||||||||||
婚育状况 | 是否退伍军人 | □是 / □否 | |||||||||||
原工作单位及职务 | |||||||||||||
与原工作单位是否 签订劳动合同 | □是 / □否 | 是否在我局从事过 警务辅助工作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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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所在地 | 省 市 区( 县、市) | ||||||||||||
户口所属派出所 |
公安局 分局 派出所 | ||||||||||||
身份证号码 | |||||||||||||
现住址 | |||||||||||||
联系电话 |
本人手机: 紧急联系电话: | ||||||||||||
有何特长 | |||||||||||||
何时 何地受过何种奖惩 | |||||||||||||
学习 工作经历 | |||||||||||||
家庭 主要成员情况 | |||||||||||||
考生 承诺 | 本人承诺以上填写内容全部属实,如有瞒报、虚假,后果自负。 考生签名:2016年 月 日 | ||||||||||||
资格 审核 意见 |
审核人: 2016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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