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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接收第二批法律实习生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6-05-12

5月10日, 最高人民法院今天接收第二批来自42所高校的55名法律实习生,他们将在最高法进行为期半年的实习。

为响应党的十八大四中全会有关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的号召,最高法2015年7月制定出台了《有关建立法律实习生制度的规定》,并于2015年10月接收了首批50名法律实习生。今年“两会”,法律实习生制度写入最高法工作报告。

3月23日,最高法开启第二批法律实习生接收工作。

本次选拔采取学校推荐的形式,每所学校最多可推荐两名学生,截至4月10日报名结束,共收到59所高校推荐的107名学生,比去年增加了18所高校,36名学生。

经过最高法的严格选拔,最终确定了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复旦大学等42所京内外高校的55名学生成为第二批法律实习生,其中,博士研究生4名,硕士研究生47,大学本科生4名。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与法律实习生见面时鼓励他们说:“珍惜机遇,发挥作用,成长成才,心想事成!”

据介绍,最高法为第二批实习生提供19个接收部门。其中,15个审判一线部门,共接收48名实习生,另外7名实习生被分别安排到研究室、审管办、司改办和综合部门实习。

法律实习生担任实习法官助理或实习书记员,参与审判实践、司法调研和司法行政等各项工作。最高法安排审判长、法官担任指导老师,实习生在指导老师的要求下直接参与审判执行工作,参与案件调查、记录和调解等工作。此外,在司改办、研究室等部门实习的学生,可能涉及到司法调研、司法行政等工作。

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徐家新表示,法律实习生制度的确立形成了高等院校教育和司法实践教育两条战线、两个课堂,进一步完善了我国法治人才跨部门培养机制,有利于促进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的深度结合,有利于培养更多应用型高素质法治人才。

据了解,在法律实习生制度之外,最高法还建立了挂职学者制度、研修学者制度,这三项制度是个有机整体,完善了双向交流机制,实现了法院与高校优势互补、合作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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