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普通高考
非英语语种外语口试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考试院(招生考试办公室),湖南师范大学:
2016年全省普通高考非英语语种外语口试将于7月3日举行。为做好该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要求,凡外语科考试语种为日语、俄语等小语种的考生,如报考外语专业或对外语口语有要求的相关专业,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日、俄等小语种口试。
二、口试地点设在湖南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考生凭《高考准考证》、《身份证》、《高考成绩通知单》于7月2日到湖南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办理报名手续,7月3日参加口试,考生参加口试所需费用自理。
三、各地招生考试机构要及时将文件要求传达到各中学,确保相关考生按时参加考试。考点要按照高考要求精心组织,严格管理;要选聘作风正派,责任心强,有较高业务水平,当年无直系亲属参加考试的同志担任考试有关工作;要严肃考试纪律,对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者,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处理。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16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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