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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自强计划”录取优秀寒门学子最多可降65分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6-04-07

获“自强计划”认定

清华录取优秀寒门学子最多可降65分

中国青年报北京4月5日电(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诸葛亚寒)清华大学今天公布了该校农村专项招生计划——2016年“自强计划”招生简章,这也标志着该校今年自主选拔三大项目已全部启动。今年,对于获得“自强计划”认定的考生,清华将降低30~60分录取,体质测试成绩优秀者还可以获得额外的5分降分。

值得一提的是,对于获得“自强计划”认定的考生,优惠政策还将延续到入学后——学生将被邀请参与后续特殊培养环节:安排勤工助学岗位,在工作中锻炼动手能力和提高综合素质,减轻求学压力和家庭负担;安排专门的学习与发展指导,帮助其顺利地适应大学学习、生活;为学生配备优秀校友担任个人导师,指导其个人发展等。

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主任刘震认为:“招生仅仅是第一步,真正的功夫要花在后续培养上,有了‘虎头’,不能‘蛇尾’。因此品学兼优的寒门学子凭借‘自强计划’入校后,学校将对他们进行积极地引导和帮助,帮助他们更快、更好地融入大学生活,而且这不仅仅是学业上的融入,还包括视野、认知习惯等各个方面的融入。”

记者了解到,清华大学今年的“自强计划”招生将涉及理科类的28个专业及文科类的6个专业,考生可不受自身文理分科限制进行专业类申请,每人最多填报5个专业。清华将根据学生的初评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择优认定自强计划候选人,分省、分科类进行排序并择优认定。与往年不同,今年清华自强计划的认定结果不再寄送书面认定协议,报名系统内公布的认定结果及说明将是录取的最终依据。

今年,“自强计划”继续由各省(区、市)确定具体实施区域,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及县以下高中,自强不息、德才兼备、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考生本人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本省(区、市)实施区域的农村,考生本人须具有当地连续3年(含)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符合当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由各省(区、市)完成。

从今天起至4月25日,清华“自强计划”报名开始,考生可登录“阳光高考平台报名系统”按照要求完成报名申请。初评结果将于5月下旬公布。“自强计划”测试安排与该校另外两项自主选拔考试“自主招生”及“领军人才选拔”保持一致,均安排在高考后进行。6月10日左右在全国开设考点进行初试,6月16日在清华大学校内进行复试。最终认定结果将于6月22日在清华本科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学生可在报名系统内查询。

相关负责人强调,清华大学在选拔和培养环节中都对学习生活不易的寒门学子给予大力帮扶,考生因家庭经济原因参加测试存在困难的,可以向清华申请资助。据悉,从2011年起,清华大学开始实施“自强计划”,在国内高校中率先提出面向贫困农村地区定向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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