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刑法修正案(九)草案(后简称“草案”)首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除了对行贿犯罪加大了处罚力度之外,一些关乎民生的条款也同时展开审议。对于这份草案,哪些内容值得普通百姓关注呢?
近日,记者独家专访重庆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西南政法大学量刑研究中心研究员、中豪律师集团(重庆)事务所合伙人、重庆市最佳刑事辩护律师傅达庆律师,针对草案中与百姓关联较大的刑责修改,进行解读。
保姆、护工纳入虐待罪主体
根据草案相关规定,将增加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者、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追究刑事责任。
傅达庆称,在现行刑法中,虐待罪的主体是被监护、看护人的家庭成员。而保姆、护工等在实施没有造成轻伤以上的虐待行为时,却面临无法可依、无法追责的情况。草案若能通过,这样的局面便可以改变。雇佣的保姆、养老院的护工就应该尽到照顾义务,杜绝实施虐待行为。
替考代考等失信行为将严惩
修改了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犯罪规定,草案拟将证件的范围扩大到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证件;同时将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等证件的行为以及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等证件的行为规定为犯罪。
除此之外,针对日益严重的替考、代考的失信行为,草案还增加规定了组织考试作弊等犯罪。傅达庆说,将在国家规定的考试中,组织考生作弊的、为他人提供作弊器材的、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试题、答案的,以及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破坏考试秩序的行为规定为犯罪。意味着以后替考四六级英语考试的枪手及其雇佣者可能面临判刑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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