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关于2016年4月广东省高等教育
自学考试报名报考工作安排的通知
根据省有关文件的要求,2016年4月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4月16日、17日两天进行。为确保我市2016年4月自学考试报名报考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凡在我省居住和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及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学历、身体健康状况、居住地等限制,均可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和需要自由选择专业,报考我省自学考试。在押人员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也可申请报考。
二、报名报考时间
(一)新生报名时间:
(二)互联网及电话报考时间:
(三)东莞市自学考试现场报名报考点时间安排表
三、报名报考程序和方式
(一)新生报名。
1、首次参加自学考试的新生报名分预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进行。考生可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http://www.stegd.edu.cn/selfec进行预报名,并选择东莞市作为报名点。预报名成功后可得一个预报名号。
2、新生现场确认。考生携带身份证原件和预报名号在规定的时间内到以上6个现场报名点进行摄像并确认报名资格。
(二)报考方式。
1、现场报考。考生可以在现场报考期间到以上6个报名点办理报考科目手续。考试费按每科37元,统一用银联卡刷卡缴费。
2、互联网及电话报考。
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到东莞市邮政储蓄营业网点签订缴费协议,再通过互联网及电话进行报考。
3、短信报考。
考生可以通过编写短信报考。中国电信用户:编写11#准考证号#邮政储蓄帐号#课程代号#课程代号#课程代号#课程代号发送至10622288
查询报考结果:编写12#准考证号码至10622288(1元/条)
(报考成功、邮政储蓄按每次收取2元手续费)。
四、其他
1、考生摄像必须到现场报名地点办理,同一次报考不能选择多地点、多方式进行。
2、领取单科合格证和办理转免考业务在东莞市广播电视大学办理。
3、因丢失、损坏等原因需补领准考证的考生,请在现场报名期间到各现场报名点登记补办准考证。旧生原12位号的准考证可继续使用。从2013年4月开始,我省自学考试取消考生准考证时间有效期限的限制。
东莞市自考办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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