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甘肃省中等职业学校
学生对口升学专业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东风场区招生委员会,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甘肃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对口升学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甘招委发[2015]43号)要求,为做好2016年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对口升学专业考试工作(以下简称“中职对口升学考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参加了2016年甘肃省普通高考报名的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可根据所学专业进行专业考试报名。
二、考试报名
(一)考试报名时间为4月11日至4月21日。
(二)考试报名工作由各市(州)教育局组织实施。考试费按甘发改收费[2011]123号规定收取(每生120元)。
(三)考生须在规定期限内根据所学专业和考试类别,填报《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详见甘招委发[2015]43号文件)。
(四)考生的专业技能成绩的计分按照《关于印发2016年甘肃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对口升学考试类别、科目及考试大纲的通知》(甘教职成[2015]15号)有关规定执行,由市(州)教育局负责审核和加分,并对专业技能成绩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三、考生数据库的报送
(一)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对参加了高考报名的考生数据库进行汇总,下发给市(州)教育局,由市(州)教育局负责完善相关信息后上报省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二)考生数据库采用Foxpro格式,具体库结构见附件1。
(三)市(州)教育局对下发的考生数据库已有项目进行认真核对,需要市(州)教育局填写的项目为:准考证号(ZKH)、专业技能成绩(ZYJN)、备注(BZ)。未参加专业考试报名的考生不填准考证号,并在备注栏填写“未报名”字样。
(四)考生数据库内已有的考生信息不得随意改动。只有库内考生才有资格参加专业考试报名。
(五)考生数据库的填报按照分工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严格执行“谁主管、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制度。
(六)数据库的下发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试组织
(一)考试在省招委会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管理与监督。考试继续按2015年的模式进行。考试的命题、制卷、考试、评卷、登分、成绩汇总等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委托省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组织实施,各市(州)教育局负责辖区内考生《准考证》印制与发放,专业技能成绩审核、信息上报、考场安排、考试组织等各项工作。
(二)请各市(州)教育局有关负责人于5月19日上午9点在省职业技术教育中心会议室参加考务工作会议。
(三)考试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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