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权获得安全保障,有权获得正确资料,有权自由决定选择,有权提出消费意见是由肯尼迪提出的著名的消费者四项权利,这四项权利的发表促进了世界各国制定并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工作,并由此确定3.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2016年3月15日中午,中国矿业大学二食堂广场中挂起条幅,立起展板,同学们积极地进行消费安全的宣传。受邀的泉山消费者协会来到校园进行消费知识的讲解和宣传,不少同学提出了自己的问题,询问了一些自己经历维权时遇到的困惑,更有许多途经的学生们闻声而来,向这里的老师们取取经,展现出来同学们对消费安全知识以及维权的极大热情和渴求欲。负责讲解的老师向大家说明了消费纠纷的具体分类,当消费者与商家无法达成一致从而产生纠纷时,消费者协会负责出面协调两者间的纠纷。而消费者受到假冒伪劣产品的侵害时已经属于违法犯罪的行为,此时就应该向相关行政机关申诉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除此之外,各学院组织分别开展了各种各样的活动来向广大学生宣传维权知识。孙越崎学院志愿中心和孙越崎学院科协协会组织了一个签名活动,在展板上签下学生的名字,表达自己关于维护权益的决心,并将于3月19日举行一场知识竞赛。文法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和化工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均举办了现场315知识问答活动,借此活动增加同学们的防伪知识,提高维权意识,通过活动的乐趣激发同学们对于维护防伪知识学习的动力,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以此促进同学们维护自己的权利。
2016年315晚会主题是新消费,我做主,在当今经济高速发展的信息化时代,各种高科技产品层出不穷,信息化时代下的产物也越来越多,令人眼花缭乱。近期发起的一个相关投票显示,除食品安全问题仍然备受关注外,网络购物真假难辨、手机维修售后难以及个人信息遭泄露这三个新出现的问题也出现于人们的视野,随着网络信息化所产生的的诸多消费问题急需一个合理的解决。
在网络购物愈加便利的影响下,当代大学生的消费频率越来越高,消费水平也在不断提升,然而对于消费者维权的相关知识的一知半解以及对遇到的侵权行为的束手无策,正是当今大学生在消费时的主要困惑,希望通过本次活动,我校学生能够主动了解相关知识,正确掌握维权方法,做消费的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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