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项选择题
香山公司(住所位于甲市A区)与红叶公司(住所位于乙市B区)签订了一份建筑合同,由红叶公司承建香山公司丙市分公司的办公楼(位于丙市C区)。双方同时还约定因履行该建筑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以向甲市A区法院起诉或者向乙市B区法院起诉。办公楼建成后,因办公区的附属设施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香山公司与红叶公司协商无果,香山公司向法院起诉。诉讼中双方主动申请法院调解,在调解中红叶公司承认工程所用水泥不合要求,因而影响了工程质量,但双方就赔偿无法达成协议。
关于本案的管辖,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甲市A区法院和乙市B区法院有管辖权
B.乙市B区法院和丙市C区法院有管辖权
C.甲市A区法院和丙市C区法院有管辖权
D.本案只有丙市C区法院有管辖权
【正确答案】 D
【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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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民诉解释》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协议管辖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据此可知,本案中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即由不动产所在地丙市C区法院管辖。
【提示】本题司法部当年公布的答案是B,根据最新修订的《民诉解释》第二十八第二款的规定,选项B的说法不再正确。因此,本题现在的正确答案是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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