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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沈阳建筑大学考研接受调剂的通知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6-02-29

各位考生:

根据我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预计部分专业可以接收调剂生,热忱欢迎全国各地优秀考生调剂到我校继续深造。为方便考生调剂,现就网上调剂有关注意事项提示如下:

一、调剂基本条件

1.初试成绩符合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辽宁省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符合学校有关专业的要求;

2.拟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应相同或相近;

3.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二、调剂程序

1.填写调剂意向。在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国家分数线)未公布之前,有意向调剂到我校的考生请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在“快捷通道”栏的“调剂预报名系统”中,详细、真实、准确的填写调剂信息。

2.填报正式调剂志愿。国家分数线公布后,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硕士研究生调剂系统将开通,凡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请登录该系统重新填报正式调剂志愿。

3.调剂资格审核及接收。学校将优先审核填写我校调剂意向考生的调剂资格,符合调剂条件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硕士研究生调剂系统 发出复试通知,考生回复确认后,可凭本人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复试管理系统”,进行复试科目选择及相关通知签收等操作。

三、相关政策

1.对申请调剂至机械、信息、交通、材料类等部分生源紧缺专业的调剂考生,学校将会在评定优秀研究生入学学业奖学金时予以重点倾斜。(一等优秀研究生入学学业奖学金标准为8000元;二等优秀研究生入学学业奖学金标准为4000元)

2.全部调剂考生均享受6000元/年的研究生助学金。

四、联系方式

1.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grs.sjzu.edu.cn/?action-zs

电话:024-24692889

联系人:金宁徐亭

传真:024-24694985

E-mail:yjszs@sjzu.edu.cn

2.招收硕士研究生的专业及各招生学院(部、所)联系方式详见招生简章,有关问题可直接咨询各招生学院(部、所)联系人。

注:学校有关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录取等通知,均第一时间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研究生招生手机微网、招生微博发布,请广大考生随时关注。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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