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3月4日
1、报考呼和浩特市辖区、阿拉善盟辖区、巴彦淖尔市辖区、包头市辖区、赤峰市辖区、鄂尔多斯市辖区单位的考生请在上午8:30-12:00参加资格审查。
2、报考呼伦贝尔市辖区、通辽市辖区、乌海市辖区、乌兰察布市辖区、锡林郭勒盟辖区、兴安盟辖区单位的考生请在下午1:00-5:00参加资格审查。
二、资格审查地点: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一楼大厅西侧(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52号,从北门进入)。
三、考生需要提供的相关证件及资料
(一)应届毕业生
1.身份证原件
2.学生证原件
3.准考证
4.从报名网下载填写完成并经所在学校盖章的《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2016年人员录用报名推荐表》
(二)延缓派遣的毕业生(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延缓派遣的2015年、2014年毕业生)
1.身份证原件
2.准考证
3.从报名网下载填写完成并经所在学校盖章的《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2016年人员录用报名推荐表》
4.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延缓派遣证明
5.毕业证、学位证原件
(三)社会在职人员
1.身份证原件
2.工作证原件
3.准考证
4.网上报名填报的工作经历中所有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模板见附件)
5.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与已离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6.毕业证、学位证原件
(四)出国留学人员
1.身份证原件
2.准考证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
4.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其他资料:网上报名时填报的资格证书、学术成果、奖惩情况原件或复印件(包括英语四、六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获奖证明、公开发表文章的报刊等)。
※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或未能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合格后将收回相关材料并发给面试通知书
各类身份人员收回的材料分别为:
(一)应届毕业生
经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签章的报名推荐表
(二)延缓派遣的毕业生
1.经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签章的报名推荐表
2.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延缓派遣证明
(三)社会在职人员
1.网上报名填报的工作经历中所有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模板见附件)
2.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与已离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四)出国留学人员
1.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
2.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证明(复印件)
第二部分 面试
五、面试时间:在面试通知书上标明。迟到的考生将被取消面试资格
六、面试地点:内蒙古师范大学赛罕校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81号)
七、考生面试需携带的资料
1、身份证
2、准考证
3、面试通知书
八、其他事项
(一)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或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考生凭准考证进入考区,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二)上述各类面试考生应携带的各项证件、证明材料必须是原件,且必须全部提供。
(三)《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2016年人员录用报名推荐表》中“成绩单”部分可另附成绩单原件代替。
(四)考生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此次面试不向参考人员收取任何费用。
(五)面试过程中将进行通讯屏蔽,请各位考生提前安排面试时间内私人事项。
(六)考生在面试结束后请耐心等待,保持手机畅通,通过面试的考生将得到电话通知。
(七)如有疑问,请拨打考生咨询电话0471-6290221。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查字典资讯网,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