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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司法考试《经济法学》每日一题(2016.2.25)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6-02-25

  单项选择题

生产电脑的甲厂欲通过合并的方式扩大企业自身实力,因其合并规模已经达到了国务院规定的标准,遂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进行申报,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作出了禁止合并的决定。甲厂如果对此决定不服,可以采取什么样的救济手段?( )

A. 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如果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B. 只能申请行政复议,且复议决定为终局裁决,不可以再提起诉讼

C. 既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D. 只能提起行政诉讼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对不服行政决定的救济。《反垄断法》第28条规定,经营者集中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应当作出禁止经营者集中的决定。但是,经营者能够证明该集中对竞争产生的有利影响明显大于不利影响。《反垄断法》第53条规定,对反垄断执法机构依据本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作出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先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对反垄断执法机构作出的前款规定以外的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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