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信息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进而改进不足,是高校提高办学质量、迈向世界一流大学的重要抓手。2014年7月,教育部发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要求全国各高校建立即时公开制度,于每年10月底前向社会公布上一学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要求部属高校在学校门户网站开设专栏,公布清单内容。这是教育部继2010年《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之后、推动高校信息公开的又一重要举措,有益于建立现代大学制度。
在我国高校格局中,北大、清华、复旦等75所教育部直属高校综合性强、水平高,最受社会关注。2015年,75所教育部直属高校信息公开做得怎么样?在国家推动教育管理、办学、评价进行分离的政策背景下,21世纪教育研究院对这些高校2015年信息公开情况进行了第三方评价。结果表明,75所高校信息公开整体合规水平大幅提升,综合评价平均得分86.64。
信息公开整体水平大幅提升,招生、财务、人事等重点信息发布有所加强
21世纪教育研究院高等教育信息公开项目组曾经对教育部直属高校2014年的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第三方评价,引起了较大关注、反响较好;日前,该项目组继续对教育部直属高校2015年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第三方评价。
据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委员、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杨东平介绍,合规即符合规范,规范的依据来源于《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评价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上述教育部《清单》所要求公开的各事项公开完成情况,其依据信息来自于各高校信息公开平台;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内容完备性评价,年报主要来自各学校信息公开专栏、网站或者学校首页;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发布的时间和发布渠道。评价内容获取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教育部有关负责人说,《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只是一个底限要求。
经项目组监测和统计分析,75所直属高校信息公开综合合规性全部及格,综合得分前三位的高校依次为:华北电力大学、东南大学、华中师范大学。69所直属高校信息公开内容全部覆盖了教育部《清单》要求的10项一级指标,有6所高校未完全覆盖《清单》一级指标,有的高校甚至缺失学位、学科信息以及包含巡视组反馈意见的其他信息。
与上个年度比较,教育部所属高校2015年加强了对招生信息、教学质量报告、财务人事信息、新增学位点审批、巡视组意见等公众关注的重要信息的公开。在以下事项的公开比例明显提升参加研究生复试的考生成绩,拟录取研究生名单,校办企业资产、负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信息,校级领导干部社会兼职情况,校级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情况,新增硕士、博士学位授权学科或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办法,拟新增学位授权学科或专业学位授权点的申报及论证材料,巡视组反馈意见、落实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仍有14所高校未按时发布信息公开年报,部分高校公开的信息不方便查看
2015年教育部直属高校信息公开年报内容完备性仍不容乐观,与2014年情况相同的是,年报内容完备性方面得分率最低的一级指标仍是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尤其是社会公众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评价的情况。
也有少数高校的评议部分完成得相对较好,如中国地质大学(武汉)采取了问卷调查的方式了解师生、社会公众(主要是校友)对学校及二级单位信息公开提供信息的易获取性、及时性、全面性、透明度、准确性和受益程度的满意程度等进行问卷调查,并发布了详尽的数据和图表。华北电力大学也采取了问卷调查的方式了解师生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满意度。华东师范大学说明了师生评议的方式并详细列举了其主要建议。但整体而言,介绍社会公众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的评价情况的高校较少。
所有直属高校均通过学校网站首页或信息公开专栏对年报进行了公布,但仍有14所高校未按教育部要求于10月31日之前在学校网站首页或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布信息公开年报。
部分高校相关网站用户体验较差,公开内容未经分类,查找信息如同海里捞针。主要原因是部分高校尽管按照清单设置一级目录,但未细化到二级栏目设置,也未添加标题索引,用户很难锁定目标信息,查找信息非常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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