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项选择题
余某拟大修房屋,向县规划局提出申请,该局作出不予批准答复。余某向市规划局申请复议,在后者作出维持决定后,向法院起诉。县规划局向法院提交县政府批准和保存的余某房屋所在中心村规划布局图的复印件一张,余某提交了其房屋现状的录像,证明其房屋已破旧不堪。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县规划局提交的该复印件,应加盖县政府的印章
B.余某提交的录像应注明制作方法和制作时间
C.如法院认定余某的请求不成立,可以判决驳回余某的诉讼请求
D.如法院认定余某的请求成立,在对县规划局的行为作出裁判的同时,应对市规划局的复议决定作出裁判
【正确答案】 ABCD
【答案解析】
选项A正确。《行政诉讼证据规定》第十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一条(《行政诉讼法》已修改为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由有关部门保管的书证原件的复制件、影印件或者抄录件的,应当注明出处,经该部门核对无异后加盖其印章。
选项B正确。《行政诉讼证据规定》第十二条第(二)项规定,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一条(《行政诉讼法》已修改为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计算机数据或者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的,应当注明制作方法、制作时间、制作人和证明对象等。
选项C正确。《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或者原告申请被告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据此可知,若法院认定余某的诉讼请求不成立,可以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选项D正确。《行政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复议机关与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被告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对复议决定和原行政行为一并作出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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