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试时间:辅导员岗位复试人员于2016年1月11日10:35到学校教学科研综合楼B1308室进行抽签,通过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对于抽签结束之后到场者,不再保留应聘资格。
2、复试地点:教学科研综合楼B1208室。
3、入围复试人员请准备好与应聘岗位相对应的佐证材料原件,以备资格复查,并准备个人简历10份。
面试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目前我校所有岗位招聘过程不收取任何考试费,考生来校期间往返交通费、食宿费、体检等费用均需自理。
岗位名称 | 姓名(按姓氏笔画排序) |
辅导员 | 付诚新、刘春阳、沈伟坚、 |
胡长安、章小强、虞雅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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