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招聘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财务人员。招聘计划数与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为1:3
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35周岁以下(即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会计、金融专业,初级会计师职称,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熟练掌握会计电算化。
7、未取得学历证书的2016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2016年7月31日前不能提供学历证书原件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被录用的资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经人社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人员;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和研究生。
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的有关信息将通过蚌埠市人事人才网站、淮上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报考人员请及时到指定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须使用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1、报名时间:
2016年1月26日2015年2月3日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
淮上区政府行政办公楼603办公室
3、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表。考生自行下载报名表并在电脑上填好内容打印后贴上照片,考生签名手写;
(2)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近期小二寸免冠照片3张。
4、资格审查
淮上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凭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如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将随时取消其考试资格。
(二)测试
测试形式:测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1、笔试
笔试由淮上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考生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
(1)笔试科目和分值:
笔试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成绩100分。笔试成绩将在淮上区政府网站公布。
(2)公布面试入围名单:
笔试成绩公布后,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人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在领取面试通知单前,因入围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时,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面试
面试由淮上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成绩合成
总成绩依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体检与考察
根据报考人员最终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与考察对象。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照规定进行复检(现场复查项目除外),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的,在同岗位人员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淮上区人民政府网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结合工作实际统筹安排。应聘者若不按时到招聘单位报到,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用人单位予以正式签订劳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者,期满后不再签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
本次招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由蚌埠河北发展有限公司统一管理。
聘用人员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为2400元/月,试用期满后兑现职称工资,缴纳五险一金。
咨询电话:05522829601
监督电话:05522829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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