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招聘工作程序,现就拟聘用人员参加体检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时间:2016年1月29日(星期五)9:00前
二、地点:咸阳市第一人民医院门诊4楼体检中心(咸阳市毕塬路副10号)
三、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2、体检费用自理,医院统一收取。在指定地点签到缴费后进行体检。
3、检查前1天请保持正常饮食,勿饮酒,限高脂、高糖、高盐饮食。
4、体检时着装以简单方便为宜,不要佩戴贵重首饰。
5、体检当日需进行抽血、B超检查,请参加体检人员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6、进行抽血、腹部B超后,方可饮水进食。
7、女士应特别注意: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请预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月经期间请暂勿留取尿液,待经期结束3天后再补检。
8、检查结束后,请将体检表交回前台,以便综合评估,做出体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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