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城区中小学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2016年面向我县农村学校选调高中教师1名,初中教师33名,小学教师36名,幼儿园教师5名。
选调条件
1、年龄要求:男性40周岁以下(1976年2月19日以后出生),女性38周岁以下(1978年2月19日以后出生)。
2、学历、专业等要求:小学、幼儿园岗位要求大专及以上,初、高中岗位要求本科及以上;专业对口(选调学科须与学历专业或教师资格证学科或专业技术职务学科相对应);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3、任教年限要求:县内在编正式教师,教龄满三年(时间计算至2016年8月)。
4、年度考核要求:近三年内年度考核等第必须全部合格以上。
5、教学业绩要求:参加初中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社会学科,小学语文、数学、英语学科选调的教师,近三年个人教学业绩考核不能有D,但C不得超过2个;参加音乐、美术、体育、计算机等小学科选调的教师,近三年个人教学业绩考核不能有D,但C不得超过4个。(只考核五个学期)
选调程序和方法
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2月19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
报名地点:县教育局三楼会议室。
报名办法:填写《报名表》,并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考核表、教学业绩手册等原件及复印件。
岗位审核:
选调岗位按照报名人数2倍的比例进行核定,不足的核减或取消,报名后一星期内公布报名结果。
选调办法:
教师进城选调采用综合考评形式,由笔试、荣誉加分二块组成。
笔试:
教师选调的笔试内容与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相同,只考学科专业知识,卷面分为100分。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考试用卷与中小学新教师公开招聘一样。
考试时带准考证、本人居民身份证(准考证于4月14日到教育局人事科领取)。
荣誉加分:
A、业务荣誉加分(限加3分):教师个人参加工作以来在市县名教师、教坛新秀、大比武、优质课(课堂教学)评比取得的各级各类奖励。
个人业务荣誉材料由本人提供,学校初步核定,交局人事科汇总,最后由县考核组审定。
B、新教师挂职、骨干教师顶岗经历加分(限加2分):教育局安排的在城区公办学校顶岗的农村骨干教师、挂职锻炼新教师,按照其顶岗、挂职经历,顶岗的每学年加0.5分,挂职锻炼的每学年加0.25分,但个人挂职顶岗经历加分只能在选调中使用3次(以选调报名为依据)。
成绩合成:
总成绩=笔试成绩95%+荣誉加分。
成绩小数点后数字均保留两位。
择岗:
按分数高低确定选调对象,各学科的选调对象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单向选择选调岗位,按选调总分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自主择岗。
其他事项
1、参加选调报名的教师必须符合《三门县教师分配和调动工作实施意见》中所规定的相关条件要求。
2、参加进城选调的教师,必须征得编制所在学校的同意(签字盖章),才可以报名考试。
3、三个街道学校教师不能参加选调报名。
4、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学科教师,现任教初中的不能报考小学,小学的不能报考初中(小学英语学科教师具备初中教师资格证、本科学历的,可以报名初中选调);音、体、美、计算机学科教师可以参考学历及教师资格证级别进行选报。
5、在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确定笔试成绩高者为选调对象;笔试成绩仍相同,则教龄长的优先;教龄相同的,则年龄大的优先。
6、未按规定时间参加择岗或放弃择岗的,今后二年内不得参加进城选调。
7、参加选调的教师应实事求是提供相关材料,如果弄虚作假,三年内不得参加进城选调。
8、近五年因有偿家教、体罚学生、违规违纪等受到党政纪处分者,不得参加进城选调。
9、本选调办法由教育局人事科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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